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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工程促和谐困难群众有所居

德阳日报 2013-05-31 02:46 大字

保障性安居工程作为一项重大的保民生措施,历来受到党政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为全面了解当前德阳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使用情况,特别是筹集和解决建设、运营资金等方面的具体做法,日前国家统计局德阳调查队对市本级及部分县的建设、财政、房管等部门进行了重点走访调查。

“十二五”期间,德阳全市计划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62000套。其中新增廉租住房4548套、经济适用住房10665套、公共租赁住房27500套、限价房615套、各类棚户区安置房18672套。通过两年(2011——2012年)建设,已建成23014套并交付使用,仍在建12764套,累计完成投资约18亿元。调查结果显示,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目标任务完成良好,资金筹措足额及时保障到位,但在后期运行管理方面存在一些隐患,需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政府和企业是建设资金两大支撑

按照保障性住房不同类别要求,德阳在建设资金筹集主体选择上主要采取政府财政性投入或企业自筹这两种途径来解决。其中,廉租房全部由政府财政性资金解决;公共租赁住房政府直建部分由政府财政全额解决,企业建设部分则由企业自筹为主、政府政策性补贴为辅;经济适用房由招投标企业商业开发解决;棚户区改造建设资金由企业自筹为主,政府给予政策性补贴。

据了解,德阳市2012年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共计73个项目,其中企业投资实施 55个。全市计划总投资22.86亿元,其中社会投资13.09亿元,占总投资计划的57.26%。而随着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的进一步深入,最大限度地引入社会性资金、以企业为投入和实施主体将成为政府推进此项工作的首选方向。

此外,在保障性住房的运行管理方面,政府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一方面是运行管理资金缺口带来的压力,另一方面则是社会管理方面形成的压力。对于廉租房和公租房,住户每月仅缴纳极少的物管费和租金即可,政府不但要落实物业管理企业入驻,还要补齐物管企业基本成本支出缺口。而小区公共设施的日常维修费用支出,廉租房由政府财政全部解决,公租房则由住户租金支付和政府补齐缺口方式解决。

据调查,在财政补贴后,廉租房每月物业费德阳市区仅为5元/户,中江县为10元/户。在罗江县,廉租房和公租房每月物业费为0.3元/平方米,其中廉租房每月向租户只收取0.2元/平方米,财政补贴0.1元/平方米。经济适用房的运行与管理,德阳则全面推行企业化或市场化,小区的物业管理和公共设施维修费用支出采用全体住户共同承担或建设企业自行解决的方式。

推进建设和运行管理方法模式创新

作为民生工程,保障性住房建设具有政治性和政策性两方面的特征特性,事关社会公平与民权,事关和谐稳定与发展。然而,全程资金完全依赖于财政投入也无异于使各级政府长期“千斤重担”压肩,从长远来看,推进建设和运行管理方法模式的创新势在必行。

在建设投入方面,德阳市着重因势利导,调动企业积极性。近年来,德阳根据市区大型国有企业实力强、青工多的特点,在规范、规定的前提下鼓励企业利用自有土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和进行自有棚户区改造。同时,按照充分尊重棚户区居民意愿、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让群众得到实惠这一原则,德阳市还以市场开发模式对城中村“小二楼”实施改造,弥补了大量的建设资金缺口。为鼓励企业投入,解决其后顾之忧,德阳市还着力加大政策扶持和指导服务力度,先后制定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关于加快发展四川绵竹经济开发区公共租赁住房的通知》等政策性文件;专门设置“绿色通道”,优化审批程序,对保障房项目建设实施跟踪指导和配合服务;通过贷款贴息、减免税费等方式加大扶持力度。

在运行管理方面,德阳市加强探索实践,创新方法模式。在市本级,相关部门正在积极探索社会投资公共租赁住房的权益转让、投资回收机制,其主要思路是对社会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在约定的经营期满后,允许上市交易或政府回购,吸引机构投资者、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它社会投资参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运营和管理。在罗江县,住建局根据《四川省廉租住房共有产权制度实施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当地客观实际,正在着手制定廉租住房共有产权制度实施方案,以期逐步探索推行廉租住房共有产权制度。

从调查中市县相关部门反映的情况来看,在新建的保障性住房小区按照总建筑面积的一定比例配建物业经营性用房这一做法,是解决运行管理资金缺口的一种非常有效的措施。在这些小区,经营项目着重选择为小区提供公共服务,所收租金费用统筹用于补贴物业管理费用。托管保障性住房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不仅要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规范化的物业服务,还要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做好相关管理工作,参加保障性住房共用部位和公用设施设备的承接查验,对入住家庭的住房、人口变动状况进行核查登记,监督小区内不得转租和转让,监督保障性住房是否有违规出租、出售、出借等情况,以及住房有无闲置、改变居住用途等。经多年的持续运行证明,在廉租房家庭每月仅缴纳5元物管费的状况下,有物业经营性用房的支撑,不仅政府财政投入后期管理压力较小,物业企业又能足额收取费用保证小区物业服务与商品房小区同质,入住保障性住房困难家庭对保障性住房小区认同感极强,使保障性住房良性循环,切实惠及到了困难群众。 

本报记者 孔季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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