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无诉村”和谐新风吹
法官和村民在笑声中化解矛盾纠纷。
随着群众法律意识的提高,当农村乡邻之间发生矛盾纠纷时,不少人都会提出打官司解决问题。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固然是解决问题的一个重要手段,但这类官司不仅费时、费财,而且容易小事变大,激化矛盾,乡邻之间从此产生隔阂,影响和谐。
针对这样的情况,中江县人民法院的基层法庭积极创新工作方式,从源头上把矛盾化解在了基层。
文/图 本报记者 林涛
通讯员 宋国振
耐心劝导
化解了怨气留住了亲情
中江法院集凤法庭打造的“无诉村、无诉家”便是其中一个亮点。
9月7日上午,记者来到中江县集凤镇银凤村。村民蒋光金、郭恒香夫妻俩正和婶娘杨成英亲热地唠着家常。看到这个场面,根本想不到一年前两家人还是势同水火。
一年前,婶娘杨成英家盖新房,侄儿蒋光金去帮忙,却因意外导致腿被砸伤。为了责任和赔偿问题,双方当时完全没有了亲戚情分。郭恒香说:“我那两个女娃子都说走法院去。”中江县人民法院集凤法庭庭长周德林告诉记者:“蒋光金受伤后,他们立即就起诉到法庭,但鉴于当事人之间的这种亲戚关系,我们没有轻易立案。”
没有立案是因为法官们希望通过另外一种方式来解决这起纠纷。周德林回忆道:“我们马上与村支书、村上的调解人联系,让他们先进行调解,我们在法律上给予帮助和支持。”
村干部和村调解委员会了解双方的情况和态度后,法官们主动上门,耐心细致地做当事人双方的工作,几次下来,双方怨气消了,最后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不仅达成了赔偿意愿,也没有因纠纷导致亲情缺失。
“当事人到一次法庭不容易,与其法官坐在法庭被动地受理案件,审理案件,还不如我们主动出击。”周德林说。
从今年3月开始,集凤法庭便启动了“无诉村、无诉家”评选,对当选的村或家庭,集凤法庭除向其授牌外,还给予一次性的物质奖励,以此弘扬“无诉”观念,倡导群众首选非诉和解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
创新方式
工作前移构建“大政法”格局
近年来,中江县法院创新社会管理模式,结合“大调解”机制,通过开展能动司法,把工作重心前移,在当事人诉讼前处理民间纠纷。
“法庭审判工作适当的移位,法庭干警深入田间地头、农舍院坝,通过同村民谈心拉家常的方式,在法庭之外、立案之前开展扎实的法庭基层基础工作。同时传授村民们解决矛盾纠纷的知识和方法,村民可以根据其生活环境、方方面面的利害关系、提起诉讼的成本等综合考量是打官司,还是利用其它方式解决矛盾纠纷。”该院院长徐勇谈道,中江地域广,人口多,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种矛盾不断凸显,中江法院的各个法庭根据自身特点制定出一套各具特色的矛盾化解方式方法。
除集凤法庭外,仓山法庭以巡回审判为着力点,不断细化调解工作,现场调解成功率达92%。龙台法庭利用节假日开办“假日法庭”,方便群众诉讼,及时化解了矛盾纠纷。凯江法庭大胆尝试“社区法官”制度,在全镇15个社区派驻“社区法官”,老百姓家长里短的各种矛盾纠纷,“社区法官”都亲自上门解决,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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