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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筹“景区” 众人就能收钱? 律师:收费经过集体程序,实际情况也需对环境卫生进行处理,所以收费合理可行

成都商报 2016-08-27 00:00 大字

今年夏天,持续高温天气,山里避暑也成为出行首选。近日,有德阳市民在网上发帖称,他在什邡蓥华镇的神瀑沟“景区”避暑时,当地工作人员却向他收取10元卫生服务费,“钱虽然不多,但愉快的心情却因此打了折扣。”

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了解到,原来这个“景区”是石门洞村80多户村民众筹800多万打造的。村民称,“景区”还没完善,大量游客涌入,每天产生成吨的垃圾,不得已村民只能向游客收取卫生服务费。

当地村民介绍,“景区”是从8月20日开始对游客收取10元卫生服务费。记者就此联系了石门洞村支部书记李德明,他介绍,这个“景区”是石门洞村80多户村民众筹800多万打造的,村民以1万元为一股入股,最高可入40股。“‘景区\’是纳入政府规划,村民出钱出力,按照规划打造出来的。”李德明表示,为加强对环境的管理,村民们一起集体商议后,决定收取10元卫生服务费。

对于“景区”的收费行为,蓥华镇一位负责人表示,他们已向旅游主管部门申报成为正式的景区。“景区”负责人刘运刚也表示,目前“景区”还在建设完善,待正式营业后,他们会按照审批结果收取门票,将不再收取卫生服务费,严格规范管理景区。

什邡市发改科技局分管物价的负责人则表示,因神瀑沟属集体所有土地自建,不属于占用国有公共资源修建,也不属于正式定级的景区,所以定价是个市场行为。

对此,四川范泽律师事务所律师蒋健认为,“‘景区\’收取卫生费是经过集体程序的,而且实际情况也是需要对环境卫生进行处理,所以‘景区\’收取卫生服务费是合理可行的。”

四川康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冷鑫鸿认为,山林地、河流无论是集体所有,还是国有,都属于公共资源,一般人不能随意处置,“‘景区\’建设虽然获得批准,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收费必须征得旅游和物价部门同意。”成都商报记者 王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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