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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环保携手公安 德阳“环保警察”呼之欲出?

德阳日报 2016-05-12 22:31 大字

本报记者 王三春

企业违法成本偏低、行政执法手段有限——环保形势严峻折射出的行政执法尴尬,引发了相关部门的思索与实践。

案例:“环保+公安”缘何高效?

什邡市3家非法生产性企业相关责任人涉嫌恶意排污,日前被当地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这是德阳市首例因环境违法行为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的案件,开创了德阳市环保、公安部门联合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先河。

今年3月29日,什邡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当地灵江村叶某私人木炭厂、黄某个体塑料收购作坊、徐某塑料颗粒生产作坊共3家非法生产性企业涉嫌恶意排污。通过现场摸排分析,环保部门认为这3家企业可能涉嫌利用渗坑排放污染物,依据环境保护法,除对企业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外,还应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行政拘留。当地公安随即提前介入,与环保部门联合成立专案组,展开了专项执法行动。

在调查过程中,专案组一方面紧急启动应急方案,调集环保部门相关科室人员跟随现场参与联合办公,加快案件审批办理程序;另一方面积极推进案件后期移交办理工作。4月1日即完成了3起案件的调查,并将嫌疑人移交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4天时间!完成了3起案件的调查,并将嫌疑人移交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如果不是公安部门提前介入,两部门携手全力配合,是不可能这样快速地完成这次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行动的。”什邡市环保局副局长邢凯认为。

若在过去,很多时间和精力都会耗在程序上。环保部门调查、取证后,发现可能存在刑事犯罪,再移交到公安机关,公安部门还要再经过一次调查取证才能立案侦查。这多出的一道环节,直接导致一些环境犯罪案件处理速度缓慢。

更重要的,由于仅有行政执法权,时有环保执法人员被企业拒之门外的情况发生,遭遇调查难、取证难,执法效果不理想。同时,企业违法成本低、行政执法手段有限,常常陷入“污染—罚款—再污染—再罚款”的恶性循环,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这便是百姓常说的“企业无赖,环保无奈”。

探索:如何走出行政执法尴尬?

企业违法成本偏低、行政执法手段有限,环保形势严峻折射出的行政执法尴尬,引发了各地相关部门的思索与实践。

此前的2013年10月,河北省石家庄市公安局环境安全保卫支队成立,直接查处和侦办环境犯罪案件,并建立与环保部门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的相互衔接与协调联动机制。一年后,广东省佛山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环境犯罪侦查大队挂牌,成为该省首支在经侦部门组建的开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专门队伍,该市五区也相继设置环境犯罪侦查中队。

今年3月中旬,什邡市一位副市长带领公安、环保部门相关人员专程至佛山市公安局,考察学习该市环境犯罪侦查大队的设立及运作情况,为下一步在什邡市公安局成立环保中队积累理论和实践经验。

跨出这一步,源于什邡比较特殊的经济社会背景。改革开放以来,该市经济以传统化工产业为主,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涌现出一大批乡镇企业,为当地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多年以来经济的快速发展,却也让这里付出了巨大的环境代价,企业数量多、分布散、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导致违法排污现象突出,环境监管和污染治理难度较大。

随同前往考察的邢凯介绍,什邡眼下所面临的这些状况,与佛山当初非常相似。而自从设立“环保警察”之后,佛山公安部门以对环境污染犯罪“零容忍”的态势主动出击,大大提高了环境犯罪的打击力度。并且经过一年的探索、运行,佛山市摸索到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环保+公安”的模式,进一步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司法审判衔接的长效机制。

考察组每一位成员都强烈感受到,无论是证据搜集、案件认定还是违法人员抓捕、审查,“环保警察”都更为迅速高效。并且在“环保+公安”联合执法之下,让违法者从心理上感到冲击,促进了企业自律。

考察组向什邡市政府递交的报告中认为,“我们发现,只要公安、环保部门切实加强协作配合,实施捆绑作战,充分发挥联合执法办公室和工作专班的作用,发动群众举报,广辟线索来源,就能对污染环境的违法犯罪进行精准快速打击,共同维护生态环境建设。”

本报记者 王三春

企业违法成本偏低、行政执法手段有限——环保形势严峻折射出的行政执法尴尬,引发了相关部门的思索与实践。

案例:“环保+公安”缘何高效?

什邡市3家非法生产性企业相关责任人涉嫌恶意排污,日前被当地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这是德阳市首例因环境违法行为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的案件,开创了德阳市环保、公安部门联合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先河。

今年3月29日,什邡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当地灵江村叶某私人木炭厂、黄某个体塑料收购作坊、徐某塑料颗粒生产作坊共3家非法生产性企业涉嫌恶意排污。通过现场摸排分析,环保部门认为这3家企业可能涉嫌利用渗坑排放污染物,依据环境保护法,除对企业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外,还应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行政拘留。当地公安随即提前介入,与环保部门联合成立专案组,展开了专项执法行动。

在调查过程中,专案组一方面紧急启动应急方案,调集环保部门相关科室人员跟随现场参与联合办公,加快案件审批办理程序;另一方面积极推进案件后期移交办理工作。4月1日即完成了3起案件的调查,并将嫌疑人移交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4天时间!完成了3起案件的调查,并将嫌疑人移交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如果不是公安部门提前介入,两部门携手全力配合,是不可能这样快速地完成这次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行动的。”什邡市环保局副局长邢凯认为。

若在过去,很多时间和精力都会耗在程序上。环保部门调查、取证后,发现可能存在刑事犯罪,再移交到公安机关,公安部门还要再经过一次调查取证才能立案侦查。这多出的一道环节,直接导致一些环境犯罪案件处理速度缓慢。

更重要的,由于仅有行政执法权,时有环保执法人员被企业拒之门外的情况发生,遭遇调查难、取证难,执法效果不理想。同时,企业违法成本低、行政执法手段有限,常常陷入“污染—罚款—再污染—再罚款”的恶性循环,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这便是百姓常说的“企业无赖,环保无奈”。

探索:如何走出行政执法尴尬?

企业违法成本偏低、行政执法手段有限,环保形势严峻折射出的行政执法尴尬,引发了各地相关部门的思索与实践。

此前的2013年10月,河北省石家庄市公安局环境安全保卫支队成立,直接查处和侦办环境犯罪案件,并建立与环保部门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的相互衔接与协调联动机制。一年后,广东省佛山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环境犯罪侦查大队挂牌,成为该省首支在经侦部门组建的开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专门队伍,该市五区也相继设置环境犯罪侦查中队。

今年3月中旬,什邡市一位副市长带领公安、环保部门相关人员专程至佛山市公安局,考察学习该市环境犯罪侦查大队的设立及运作情况,为下一步在什邡市公安局成立环保中队积累理论和实践经验。

跨出这一步,源于什邡比较特殊的经济社会背景。改革开放以来,该市经济以传统化工产业为主,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涌现出一大批乡镇企业,为当地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多年以来经济的快速发展,却也让这里付出了巨大的环境代价,企业数量多、分布散、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导致违法排污现象突出,环境监管和污染治理难度较大。

随同前往考察的邢凯介绍,什邡眼下所面临的这些状况,与佛山当初非常相似。而自从设立“环保警察”之后,佛山公安部门以对环境污染犯罪“零容忍”的态势主动出击,大大提高了环境犯罪的打击力度。并且经过一年的探索、运行,佛山市摸索到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环保+公安”的模式,进一步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司法审判衔接的长效机制。

考察组每一位成员都强烈感受到,无论是证据搜集、案件认定还是违法人员抓捕、审查,“环保警察”都更为迅速高效。并且在“环保+公安”联合执法之下,让违法者从心理上感到冲击,促进了企业自律。

考察组向什邡市政府递交的报告中认为,“我们发现,只要公安、环保部门切实加强协作配合,实施捆绑作战,充分发挥联合执法办公室和工作专班的作用,发动群众举报,广辟线索来源,就能对污染环境的违法犯罪进行精准快速打击,共同维护生态环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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