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邡市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两项制度
(侯靖记者 钟正有) 记者从什邡市民政局了解到,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要求,为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根本任务,日前,什邡市民政局、 什邡市财政局、什邡市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文,明确自2016年1月1日起,什邡市将全面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两项制度。残疾人困难生活补贴一经审定合格,自递交申请的当月起计发补贴。
该制度明确,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补贴对象为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什邡市户籍低保对象。补贴标准2016年按每人每月60元执行,2017—2020年每年月补助标准提高10元,到2020年达到每人每月100元。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补贴对象为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级和二级的什邡户籍残疾人。对一级重度残疾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的标准给予护理费用补贴,对二级重度残疾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的标准给予护理费用补贴。其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由市民政局审核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由市残疾人联合会审核发放。
根据市民政局和市残联统计数据推算,两项制度最终将惠及全市3000余名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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