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邡出台住房消费优惠政策 中心城区内外购房均有补贴
(记者 许江韵)近日,什邡市政府出台《关于鼓励住房消费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旨在贯彻落实国家、四川省、德阳市关于鼓励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努力实现稳增长、惠民生目标。
该实施意见明确,不论当地或者外地居民凡在什邡购买首套住房,均可享受优惠政策。居民凭购买的房屋入户后,其子女可在什邡市中心城区各小学招生区域享受义务教育阶段学习。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享有50万元的贷款额度,并取消对异地贷款职工户籍的限制。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其契税税率大大降低。
凡在什邡市中心城区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房、集资建房)的市民,可以享受每套最高1.2万元政府补助;凡在什邡市非中心城区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房、集资建房)的市民,可享受每套最高1万元的政府补助。
另外,对于符合该市创新创业相关规定补助条件的各类创业人才,在什邡市中心城区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房、集资建房),除享受上述各项优惠政策和该市其他相关优惠政策外,再由什邡市财政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购房补助。
同时,此次什邡还一并配套了相关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该实施意见有效期截止2016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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