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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刘云芬的致富新路

四川日报 2014-11-03 11:49 大字

□张文韬 本报记者 严芳

10月30日,什邡市隐峰镇的瑞晴种植家庭农场主刘云芬,向什邡市委农工委递交了一份申请材料,按照前不久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意见》,集中成片流转农民承包耕地100亩以上,签订5年以上流转合同并支付1年以上租金的,每亩奖励200元。刘云芬的家庭农场共承包了本村178.9亩耕地,算下来可申请到35780元的奖励。

作为什邡市首家个体家庭农场,登记注册不到两个月就得到这么一大笔奖励资金,这让农场主刘云芬松了口气,也更坚定了她办家庭农场的信心。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出台后,隐峰镇万和村村民刘云芬就对家庭农场投入极大的兴趣,一有时间就学习相关知识。

隐峰镇是万亩“川芎”基地种植之乡,而万和村地势平坦、交通便利,十分适合发展规模化水稻、川穹的种植,但因越来越多的人外出打工,留守妇孺无力优化耕种技术,且单家独户的生产成本较高,村民们的土地收益一直不算好。

今年7月,一直钻研“家庭农场”思路的刘云芬,从《什邡市家庭农场认定和登记管理的意见(试行)》中看到了提高土地收益的机遇。

顶着8月的骄阳,刘云芬和丈夫曹义穿梭在农家小院和田野间,以600元每亩的价格在本村签下了百余亩的土地,且一租就是6年。

“我看了家庭农场认定和管理意见,文件要求流转土地期限应在5年以上,我干脆就签了6年。”为了顺利申报家庭农场,刘云芬拿着认定和登记管理意见逐条对照、办理,生怕漏掉一条,延误了办理时间。

实际上,在申报家庭农场之前,刘云芬一家有着长达20年的务农历史,近年来流转了近50亩耕地,“邻居们把土地交给我们比较放心,收益有保障的同时,土地也不会变质。”

9月,“什邡市瑞晴种植家庭农场”成功注册,注册资本100万元,生产经营项目是“川芎+水稻”轮作,从50亩到178.9亩,刘云芬一家有了更广阔的空间。

土地集中后的最大优势是可采取机械化耕作,刘云芬大致做了测算:就水稻来讲,机械化种植每亩净收益可达500元,若是人工种植,效益远远达不到这么高。

根据核算后的净收益,刘云芬将把20%的红利交给流转土地的村民进行二次分配。

如今,瑞晴种植家庭农场的家庭成员有着明确分工:妻子刘云芬负责带队下田,丈夫曹义负责统筹协调和跑销路,女儿曹冬晴负责内部管理。

曹义还有另一个身份:鑫和川穹种植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合作社规矩很多,家庭农场则灵活便于管理。”曹义告诉记者,他正在发动合作社成员都办家庭农场,“散户有太多不确定性,东西说卖给你不一定会卖,家庭农场则稳定的多,合作社与农场双方都能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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