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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拍卖标的标的位于什邡市方亭镇雍城西路的一楼营业房

德阳日报 2014-07-09 01:36 大字

一、拍卖标的:

标的1:位于什邡市方亭镇雍城西路的一楼营业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号:什房权证方亭字第20598号、面积235.27平方米]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什国用(2004)第016093号、面积40.10平方米]。参考价: 192.5万元;竞买保证金:30万元。

标的2:位于什邡市方亭镇雍城西路的六楼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号:什房权证方亭字第20597号、面积174.29平方米] 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什国用(2004)第016094号、面积250.90平方米中6楼应分摊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参考价: 22.1万元,竞买保证金:5万元。

二、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前一日止在标的物所在地展示。

三、拍卖标的时间及地点:2014年7月25日(星期五)上午10:00在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室举行,本场拍卖会在四川省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信息系统(http://wp.saa123.com)采用网络拍卖和现场拍卖同步进行的方式。

四、竞买报名手续:有意竞买人请持有效证件于2014年7月23日16:00前,持有效证件和竞买保证金交款凭证(以到账时间为准)到我公司办理报名手续。

凡与上述标的有关的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其他优先权人请于拍卖会当日到场。标的涉及有优先购买权者,请按本公告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缴纳保证金并参加拍卖会,以行使优先购买权,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特别提示:

1、标的物分拆拍卖,以现状为准,公告面积最终以产权登记机关的实际办证面积为准,成交价格不以办证面积改变而改变;

2、标的物土地使用权为出让类型,属住宅、营业用地,买受人须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并承担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税、费等一切费用;

3、标的物拍卖成交且买受人在规定时间内付清拍卖成交全款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法院作出裁定确认,标的物由买受人与被执行人自行协商交付,法院不负责清场、不负责交付;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否则法院将依法重新拍卖,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法律责任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5、竞买保证金和成交价款由买受人直接转入法院指定下列账户上[收款单位:德阳市财政局(非税资金),账号:22-202701040001074,开户行:农行德阳市旌阳支行天山路分理处],(转竞买保证金时须注明:转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

六、竞买咨询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德阳市长江东路52号奢派公寓二楼

刘先生:13990215757  

陈先生:13881086611   2533990

网址:www.dytypm.com

本公告同时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发布

法院监督电话:0838-2595036

德阳同益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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