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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邡出台雾霾天气应急处置预案 红色预警时将实行车辆限行

四川日报 2013-12-30 14:31 大字

本报讯 (记者 严芳)12月24日,《什邡市雾霾天气应急处置预案(试行)》出台,规定当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三级污染以上预警级别时启动该预案。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的分级方法和危害程度,预案将连续72小时空气质量指数在201至300范围的空气污染程度划为重度污染,将连续48小时空气质量指数在301至500范围的划为严重污染,将连续24小时空气质量指数在500以上的划为极重污染,依次用黄色、橙色、红色予以标示。

达到三级响应级别时,一旦气象条件具备,立即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对大气重点工业污染源每天巡查1次,发现超标排污单位立即责令其整改;要求未建成脱硫脱硝的大气重点污染源企业缩减产量10%;城市道路清扫、洒水压尘的频次增加30%;停止建筑工地作业,加强对扬尘污染的管理。

达到二级响应级别时,在三级响应基础上,要求未建成脱硫脱硝的大气重点污染源企业缩减产量20%;城市道路清扫、洒水压尘的频次增加50%;停止所有房屋拆迁工程作业和所有建筑工地土石方与混凝土搅拌站作业;组织开展空气污染对人体健康影响的防病知识咨询。

达到一级响应级别时,在二级响应基础上,由市政府应急办负责统一指挥和综合协调各成员单位的应急处置工作;未建成脱硫脱硝的大气重点污染源企业缩减产量30%;城市道路清扫、洒水压尘的频次增加100%;实行车辆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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