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邡: 积极落实“晚血”救助政策
■医改在德阳
近日,家住什邡市回澜镇慧剑村一组的村民龙先蓉顺利报销了因血吸虫病住院的费用4000余元,成为该市今年首个晚期血吸虫病病人救助政策的受益者。
什邡市是四川省血吸虫病重流行市之一,除蓥华、冰川、红白之外的13个镇(街道)的102个村流行血吸虫病,现有历史晚期血吸虫病84人。国家对晚期血吸虫病患者制定了医疗救助政策,凡是在2010年经四川省寄生虫病研究所和什邡市血吸虫病防治站复查登记在册的贫困晚期血吸虫病患者,由村委会出具家庭贫困证明、所在镇卫生院审核、市血防站复核,符合晚期血吸虫病内外科医疗救助的患者每年均可以享受最高5000元的住院费用报销。晚期血吸虫病救助原则上每名病人1年内享受1次补助,确因家庭贫困和病情需要,可再次申请医疗补助,在出具相关证明经血防站审核批准后实施,但1年内不得超过2次,补助费用总额不得超过5000元。
龙先蓉因患晚期血吸虫病肝硬化并发上消化道出血,今年两次住院。3月28日,什邡市血吸虫病防治站按照国家对晚期血吸虫病病人救助政策为其报销住院费4280元。石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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