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底前 德阳试运行PM2.5监测
■创建环保模范城市 共建美好家园
近日,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办公厅《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二阶段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德阳等7个城市在10月底前开始试运行PM2.5监测。
市环保局局长胡坚在全省环保工作会议上明确表示,德阳将按照省厅时间进度要求开展空气新标准监测工作,并尽量争取提前开展。
新增三项指标
根据要求,列入国家第二阶段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工作的自贡、攀枝花、泸州、德阳、绵阳、南充、宜宾7个城市,必须按《方案》规定的实施进度,8月底前完成全部监测点仪器、设备招标工作,10月底前完成全部监测点仪器、设备安装并开始试运行,按空气质量新标准要求开展监测并发布监测数据。
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德阳市共有4个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点位。此次要求在原来的仅评价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氮(NO2 )和二氧化硫(SO2)三项污染指标的基础上,增加臭氧(O3)、一氧化碳(CO)、PM2.5指标,用6项指标来评价空气“好坏”。
什邡或率先启动
据介绍,为确保此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德阳市从人员、点位布设、设备选型等方面进行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设立了专门机构,在市环境监测站成立自动监测室,4名工作人员于2012年取得了相关上岗证,做到持证上岗。由于新增项目需要新建大站房,对原有点位不满足大站房建设要求的进行了局部调整。并及时收集研究了相关厂家的仪器设备参数,到兄弟市州进行现场学习,积累经验。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工作,德阳市环境监测站按照相关规定对辖区内县(市、区)监测站开展现场检查和发放质控考核样品。建立德阳市环境质量监测数据中心网络平台,在线采集辖区内县(市、区)所有空气自动监测子站数据,每日经审核后发布到德阳市环境保护局网站。
据介绍,什邡市环境监测站按空气质量监测新标准改造原有空气子站已经进入到设备采购阶段,预计上半年即可完成,届时可在全市县级站中率先按新标准进行空气质量监测。 本报记者 江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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