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法治实践为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提供有力借鉴 让公共法律服务“抬头能见、举手能及、扫码能得”

德阳日报 2019-07-18 10:30 大字

7月11日,司法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就中办、国办日前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进行解读。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巡视员姜晶在发布会上表示,公共法律服务要做到“抬头能见、举手能及、扫码可得”。

而早在2016年,德阳就已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2018年,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德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让广大群众感受到公共法律服务就在身边,方便、快捷、无障碍。一年后,德阳实践成果——“抬头能见、举手能及、扫码能得”,高度契合并成为全国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总要求。

杨凯本报记者张进才

近年来,市司法局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为统揽司法行政工作的总抓手,抢先谋划,先行试点,在实践中创新探索出基层“随身+”公共法律服务,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抬头能见、举手能及、扫码能得”。目前,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已渗透到人民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群众愿意用、会用公共法律服务,已成为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的首选。

探索“四点”模式

建设“四级”平台

“同志,我咨询一下赡养老人方面的法律。”炎炎夏日,德阳经开区旌东街道居民李淑芳专程来到乐安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40分钟后,她轻松、满意地离开,“很方便,服务也到位,解决问题很快。”

这是德阳推进“四级”平台建设的一个缩影。

2018年12月,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了《德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将“四点四级”模式写入方案,提出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切入点,以普惠为民为出发点,以实体平台建设为着力点,以“3+X”功能优化为结合点的“四点”模式,加快推进“四级”服务平台建设。

依托司法所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统一标识标牌,注重实体运行机制搭建,上联市、县(市、区)中心,下接社区工作室,发挥关键节点作用;依托村社法律顾问在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立了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统一标识标牌,有效整合法律服务和社区服务资源,将法律服务与社区党建、文化有机融合,延伸工作触角,丰富法治元素;依托小区(院落)物管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统一标识标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的触手下沉,缩短服务距离,融入小区服务;依托小区单元(楼幢、院落)张贴公共法律服务“法律顾问公示牌”,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信息化优势,拓展平台+热线+法网的线下、线中、线上全程全域法律服务,畅通微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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