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阳区检察院办理首起支持起诉撤销监护权案

四川经济日报 2019-07-17 06:33 大字

四川经济日报讯(记者 钟正有)近日,由德阳市旌阳区检察院支持起诉的李某某申请撤销监护权案宣判。这是自检察机关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工作以来,德阳市未检部门办理的首起支持起诉撤销监护权案件。

该案中,被申请人胡某利用监护人身份多次性侵未成年受害人,旌阳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其行为极其恶劣,已触犯刑事法规,应当以强奸罪、强制猥亵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如何运用法律及社会力量帮助、安抚未成年受害人,成为了承办检察官的心之所想,行之所向。承办检察官积极探索开展未成年刑事检察工作:一是开展亲职教育,进行个案辅导。对受害人的母亲进行亲职教育,要求其加强监护职责,多与受害人沟通交流,帮助受害人淡却伤痛;二是联合专业人士,进行心理疏导。积极联系本地医院,由心理医生对未成年受害人开展心理疏导工作;三是协调多方,提供法律援助。一方面为受害人申请了法律援助,另一方面,告知受害人母亲有权提起撤销监护权之诉,并积极与司法局协商,决定指派法律援助律师就撤销监护权案,帮助受害人母亲收集相关资料,提起诉讼。

2018年12月,胡某因犯强奸罪、强制猥亵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后胡某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在刑事案件判决生效后,受害人母亲立即向人民法院提起撤销胡某监护权的诉讼,该院派员出庭支持起诉,当庭宣读支持起诉书并发表意见。法庭采纳了该院的支持起诉意见,撤销了胡某作为受害人的监护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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