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物业管理条例》 解读(四)

德阳晚报 2019-05-23 06:07 大字

8、业主大会的临时会议在什么情况下召开?

根据《德阳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自业主提议或者情形发生之日起20日以内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一)经五分之一以上的业主向业主委员会书面提议的;

(二)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物业服务企业停止服务等紧急事件或发生重大事故需要及时处理的;

(三)业主委员会委员缺额人数超过委员总数二分之一以上的,或者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全部辞职、离任的;

(四)管理规约或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约定需要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的其他情形。

9、业主大会的召开形式、表决方式和执行效力是如何规定的?业主是否可以推选代表参加业主大会并进行表决?

根据《德阳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现场集体讨论、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召开。

表决事项可以采取现场投票、手机短信、电子邮件以及QQ、微信等即时通讯方式投票。业主因故不能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可以依法委托代理人参加并投票。

业主人数较多的物业管理区域,可以以楼幢或者单元为单位共同推选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但表决事项应当经业主本人签字同意,具体操作办法应当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明确。

业主大会通过的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其他决议、决定,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不得以未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等理由拒绝执行。

本报记者刘俊宏整理

新闻推荐

旌阳交警狠抓重点车辆安全管理

本报讯(张翔宇记者俞阳)日前,记者从德阳市公安局旌阳区分局获悉,该局交警大队为扎实推进“迎庆”系列专项行动开展,全力提...

德阳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德阳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