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出台促进返乡下乡创业二十四条措施

西南商报 2019-02-20 13:56 大字

德阳出台促进返乡下乡创业

二十四条措施

本报讯(记者 李鹏飞)记者昨日从德阳市人社局获悉,为鼓励和支持农民工、大学生和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等人员返乡下乡创业,德阳市结合本地实际于近日印发《促进返乡下乡创业二十四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此举将进一步鼓励支持返乡下乡创业。

据悉,该《措施》内容全面,包括给予符合条件的返乡下乡创业企业一次性租金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融资担保、奖励补助,提高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给予符合条件的返乡下乡创业者流转土地奖补、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创业补贴、创业场租(网络运行物流)补贴、创业吸纳就业奖励;整合创业园区(孵化基地)一次性孵化奖励,提高补助标准,新增争创省级返乡下乡创业示范县、示范园的补助政策。

其中,对返乡下乡创业企业的支持政策包括对进入省级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租用生产场地并符合一定条件的科技型小微企业,按厂房租金的50%给予最高1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家庭服务业企业吸纳符合条件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鼓励支持返乡下乡创业者兴办养老机构和建设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按规定给予建设补助和运营补助。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300万元。鼓励支持各备案融资担保机构加强对返乡下乡创业者(创办)的工业类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对符合条件的当年新增担保业务,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补助。返乡下乡创业者创办的企业,招用贫困家庭劳动力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招用人数给予企业1000元/人一次性奖补;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企业岗位补助和社会保险补贴。

对返乡下乡创业者的支持政策:有条件的县(市、区)可对返乡下乡创业者从事适度规模经营流转土地50亩以上的给予奖补。符合条件的返乡下乡人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15万元。对首次创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符合条件的创业大学生给予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对返乡下乡创业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符合条件的创业大学生等人员按规定给予创业场租补贴或网络运行物流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返乡下乡创业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成功创业并吸纳劳动者就业的,按规定给予创业吸纳就业奖励。对成功创建国家级和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返乡下乡创业企业,市级财政给予一次性配套激励补助;对成功创建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按规定给予激励性建设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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