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醉驾司机调包血样 3名女护士分别获刑
周某指认放在家里的被调包血样。
去年1月,医院护士沈某等3人帮助酒驾男子谭某调换血样,企图逃避法律制裁,如今3人均受到法律的严惩。3人犯帮助伪造证据罪成立,被分别处以二至四个月不等的拘役。据悉,该案是旌阳区法院审理的首例帮助伪造证据罪案件。
3名护士串通
帮助酒驾者换血
去年1月10日21时20分许,谭某(已判决)酒后驾驶川FXXXXX小型轿车搭乘被告人沈某途经旌阳区青衣江路铁路立交桥右转辅道路段时被交警查获,经测试谭某呼出气体酒精含量149.6mg/100ml。当谭某得知将被带到沈某工作的五医院抽取血样的消息后,谭某立即给沈某发微信说在医院抽血的时候记得帮其换血。
公诉书显示,沈某随即给医院急诊科打电话,让在急诊科值班的被告人周某(护士)转告被告人何某(护士),叫何某在交警带谭某来抽血时帮忙把谭某的血换掉。周某向何某转告了沈某的换血要求后,经何某同意,周某抽取了何某的两管血样并放于分诊台处。22时20分许,当交警将谭某带至医院急诊科由周某抽取血样时,周某趁去分诊台拿登记表之际将何某的血样与谭某的血样调换后交于交警,并向何某谎称已将血样丢弃,周某下班后将谭某的血样带回家里藏匿。
公安机关将血样送检但检验结果出现异常,随后公安机关根据五医院监控录像及执法记录仪显示的相关线索,依法从周某家中查获被调包的血样两管。
案发后,沈某等3人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因涉嫌妨害作证罪、帮助伪造证据罪被公安机关刑拘。谭某的血样被公安机关从周某家中查获。经司法鉴定鉴定,所送“谭某”血样中检出乙醇,浓度为181.06mg/100ml。
另案处理的谭某去年以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3人行为构成帮助伪造证据罪
分别处以二至四个月拘役
近期,旌阳区法院公开审理了这一起被社会广泛关注的医院护士帮助醉驾者调换血液样本的案件。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沈某、何某、周某妨害司法机关的正常司法活动,帮助他人伪造证据,致使公安机关对谭某危险驾驶案关键证据的侦破受阻,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伪造证据罪。被告人沈某是此次犯罪的犯意具体策划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周某、何某系从犯,3被告人均具有自首情节。
经过审理,法院最终依法以帮助伪造证据罪对沈某判处拘役四个月,对周某、何某判处三个月、二个月拘役并适用缓刑。面对这样的判决结果,被告人均认罪、悔罪,泪流满面表示对自己的行为感到万分后悔。
据悉,该案是一起出于“朋友情谊”而实施犯罪行为的案件,亦是旌阳区法院审理的首例帮助伪造证据罪案件。
本报记者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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