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审执质效 确保三年总目标如期完成

四川法制报 2020-12-15 00:39 大字

11月4日,媒体到德阳中院采访李昌清等10人涉黑案

德阳中院公开开庭审理李贵、谭侠等24人涉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易国娟本报记者俞阳文/图

今年是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也是迎大考、见真章、验成效的决战之年。三年以来,德阳法院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深入开展“六清”行动,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疫情防控期间声势不退、力度不减,确保如期实现“一十百千万”行动目标和三年总目标。

截至今年11月底,德阳法院共受理一审涉黑恶及“保护伞”犯罪案件43件326人,审结43件326人;受理二审涉黑恶及“保护伞”犯罪案17件142人,审结16件126人。中央第一轮督导及督导“回头看”对德阳法院案件办理质量、扫黑除恶工作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德阳中院被评为2018年、2019年度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今年5月,德阳中院被省法院评选为2019年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织保障先进集体。

A

加强组织领导全面统筹推进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启动以来,德阳法院深入贯彻上级安排部署,纵深推进专项斗争,始终坚持扫黑除恶“一盘棋”思想,高规格组建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先后共召开 13次党组会、14次领导小组会议、10次全市法院专题会议、6次督导推进会、18次扫黑办会议。

在“六清”行动中,全市法院迅速组建攻坚指挥部,“一把手”亲自研判、部署专项斗争工作。实行专项斗争情况通报每周发布制度,组织开展专项督导8次,实现对全市县(市、区)的全覆盖督导一体化推进、差异化指导,确保均衡发展、齐头并进。

B

突出精准施策案件清结提质加速

德阳中院坚持科学整合审判力量,创新工作方法,学习借鉴有益经验,应对审判高峰。严格执行“三项规程”,坚持证据裁判,做到“案不漏人、人不漏罪、罪不漏证”,防止“人为拔高”和“降格处理”。多次召开全市法院涉黑恶案件审判工作督导会,以“军令状”方式督促未结案件快速推进。

截至今年11月底,全市法院一审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85人。绵竹市法院在审理的许毅等23人涉黑专案庭审过程中,23名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当场表示全案不上诉。截至今年9月底,德阳法院严格按照省法院“六清”行动相关要求,全部结清所有在审的一审涉黑恶案件,结案率100%。结合工作实际,德阳法院制发了“案件清结”“黑财清底”两个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实行挂图作战、逐案清结。院庭长带头担任涉黑恶案件的承办人或者审判长办理涉黑恶案件,示范效应突显,目前两级法院涉黑恶案件均由院庭长担任审判长办理。上级挂牌督办的涉黑恶案件,一律由院领导包案,逐案组建工作专班稳步推进。受理的省级以上督办或关注的德阳“5·08”李贵涉黑案、德阳“3·26”陈洪军涉黑案、“9·06”李昌清涉黑案等均已依法顺利审结。

C

紧扣目标任务确保“黑财清底”

德阳法院在“黑财清底”上注重审判执行并重,进一步加强“打财断血”。前期全面梳理涉案财物,与公安、检察机关充分沟通,对于权属及性质不明的财产建议补充侦查,对被告人和其近亲属的财产以及可能系违法犯罪所得的财产建议应查尽查。审判中,充分运用没收财产、判处罚金、追缴退赔等方式,依法加大财产刑适用力度,做到“应判尽判”,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截至今年11月底,共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13人,判处罚金等7800余万元(不含没收全部财产),冻结“9·06”李昌清涉黑案7个水电站的股权。

执行中,德阳法院紧扣“黑财清底”目标,开展执行专项行动,通过网络查控、悬赏公告等手段积极查找黑恶财产,深挖财产线索,构建审执一体化“绿色通道”,确保“应执尽执”。“5·21”专案判决生效后,迅速启动执行程序,组建工作专班,由德阳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具体承办,强力推进,已执行到位1319.4万元。目前,共有3件涉黑、21件涉恶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截至11月底,全市两级法院已执行到位3238.95万元,执行标的到位率位列全省前列。

同时,全市法院防疫扫黑“两手抓”,积极应对疫情新挑战。以超常之举、务实之策主动应对疫情,获最高法肯定推广。全面梳理提讯难提押难致无法开庭宣判、案件不断叠加堆积的难点堵点痛点,配合相关部门专题研究管用措施,实现“两不误、两推进”。充分预估困难,主动向当地党委政法委、扫黑办报送个案计划,确保扫黑案件在满足疫情防控的前提下,不在审判环节淤堵梗阻。例如,今年在办理“5·08”“3·26”“9·06”“3·27”涉黑专案中,在地市两级财政、卫健委、市场监管、消防、供电等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德阳法院与检察、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协同联动,共同推动涉黑案件有序开庭。

D

着眼长效常治建章立制久久为功

德阳中院坚持着眼长效常治,“打”“治”“建”同步推进。该院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出台《关于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研判工作的实施办法》,在全省率先建立涉黑恶案件会商研判机制,得到省法院充分肯定。制定《涉黑恶案件研判工作细则》,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和政策把握尺度,受到中央督导组、省督导组的好评。实行专案特办、繁案精办,以抓项目方式集中攻坚大要案。如“5· 21”专案中,严格落实“三项规程”,精审细断,认定违法犯罪事实71起、罪名12项,首要分子、骨干成员和其他参与者分别被判处25年至8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该院坚持普案快办、简案速办,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涉黑恶案件,将法庭调查、辩论的重点集中于有分歧的问题,确保重点突出、效率提升。

E

延伸审判职能助推综合治理

德阳中院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助力构建现代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制发《线索移交办理规定(试行)》,结合专业优势和执法优势深挖彻查,并组建工作专班核查重点线索。坚决铲除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壤及其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做到“伞网清楚”。“5·21”案件的“保护伞”刘恩厚、文放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6年10个月。

该院与各行业主管部门建立问题线索定期移交和及时反馈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对审理中发现的行政执法、行业管理等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监督漏洞,共发出涉黑恶、涉乱司法建议39条。该院关于遏制物流寄递贩毒司法建议,得到邮政监管部门采纳,被评为全省法院优秀司法建议。

该院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相结合,严厉打击欺行霸市、收取“保护费”、阻挠施工等犯罪行为,有力铲除危害营商环境的“毒瘤”。如梁忠银纠集犯罪团伙采取垄断、霸占等方式攫取非法经济利益,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184万元。杨善燕恶势力团伙以拦截挖掘机、货车等方式阻挠施工、敲诈勒索,被依法严惩。该院充分运用公开审理、公开宣判、庭审直播、案例发布等平台;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拍摄专题片,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为专项斗争工作营造浓厚氛围。

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已经进入决战决胜关键阶段,德阳法院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立下军令状、当好主力军”,聚焦“六清”行动目标任务,迅速谋划部署,拿出务实措施,尽锐出战、全力出击,坚决打好收官战、决胜战,推动德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全面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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