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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环保法》实施1年多 德阳市生态文明迈向新高度

德阳晚报 2016-10-26 00:00 大字

本报讯(记者 曾征)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称为史上最严的环保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一年多时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在省环境保护厅指导下,德阳市全面贯彻实施新《环保法》,整体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大环保工作力度,环境保护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

德阳市把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作为新建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严把审批核准关口。2015年以来,市本级共依法依规审批建设项目环评244个;环保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稳步推进;进一步规范了环评中介机构服务行为;德阳市自去年年底组织开展了清理整顿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到8月底,共排查发现违法违规建设项目1761个。目前已完成整改573个。

污染防治工作强力推进。一是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今年截至9月18日,PM10平均浓度为81.2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同期下降6.1%,初步实现本年度阶段性控制目标。二是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紧紧围绕水质改善目标,以沱江流域“德阳成都控制单元”水污染综合整治为龙头,从工业源、生活源、畜禽养殖和黑臭水体等方面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三是加强土壤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2015年以来,德阳市共淘汰5家涉重金属企业、20台(套)落后装置,完成了19家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中高费方案验收工作。“十二五”期间共获得中央重金属专项资金4340万元。2015年重金属排放量对比2007年大幅削减,超额完成了规划目标任务。开展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治理防控试验,通过调整作物品种、施用土壤重金属固化剂等措施,在绵竹市开展土壤污染修复和治理试点工作,积极消除土壤镉污染隐患和环境风险。四是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对西郊水厂人民渠饮用水水源地沿线污染进行综合整治,搬迁、取缔及整治了10个畜禽养殖场(小区),关闭、整治了5家工业企业,对车桥河进行了工程改道,对进入人民渠的射水河水系(含红岩渠)进行了沟渠疏浚、改造及综合整治。

全面落实结构减排、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措施,强力推进重点领域污染减排,2015年德阳市四项主要污染物实际排放量,均超额完成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和省政府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年度考核目标任务;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和总量控制制度,深化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积极为德阳市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环境容量和总量指标提供支撑。借力国家第三批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创建,进一步挖掘总量减排潜力,已优先安排节能减排示范市主要污染物减量化资金项目62个,有效促进全市城镇生活废水、化工、磷石膏渣、饮用水源保护等污染源综合治理,进一步推进德阳市总量减排政策措施的落实。

生态创建成效显著。2015年德阳市2个乡镇通过国家级生态乡镇技术核查,5个乡镇通过省级生态乡镇验收命名,6个乡镇通过省级生态乡镇技术核查;完成了国家级省级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与识别工作;深化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和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大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巩固了“河道禁养”成果,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有序推进。

采取污染源日常巡查制度和网络化环境监管、环境监察稽查、污染源在线监控等多种手段,进一步强化落实环境监管职能。加大重点排污企业监管,对重点监管对象实行差别化监管。2015年至今,集中开展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13次,检查企业2462家,立案调查148家,依法关闭、取缔9家,极大地震慑了违法企业;开展了“秸秆禁烧”、“中高考禁噪”等各类环保专项行动17次,检查企业1022家,立案调查46家;办理各类环境投诉3054件。

加强了两法衔接,完善联动机制。2015年,全市对181起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下达处罚决定131件,处罚金额408万元,查处力度居全省前列。2016年前三季度,全市对83起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适用查封扣押4件,移送行政拘留3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5件。

本报讯(记者 曾征)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称为史上最严的环保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一年多时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在省环境保护厅指导下,德阳市全面贯彻实施新《环保法》,整体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大环保工作力度,环境保护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

德阳市把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作为新建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严把审批核准关口。2015年以来,市本级共依法依规审批建设项目环评244个;环保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稳步推进;进一步规范了环评中介机构服务行为;德阳市自去年年底组织开展了清理整顿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到8月底,共排查发现违法违规建设项目1761个。目前已完成整改573个。

污染防治工作强力推进。一是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今年截至9月18日,PM10平均浓度为81.2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同期下降6.1%,初步实现本年度阶段性控制目标。二是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紧紧围绕水质改善目标,以沱江流域“德阳成都控制单元”水污染综合整治为龙头,从工业源、生活源、畜禽养殖和黑臭水体等方面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三是加强土壤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2015年以来,德阳市共淘汰5家涉重金属企业、20台(套)落后装置,完成了19家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中高费方案验收工作。“十二五”期间共获得中央重金属专项资金4340万元。2015年重金属排放量对比2007年大幅削减,超额完成了规划目标任务。开展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治理防控试验,通过调整作物品种、施用土壤重金属固化剂等措施,在绵竹市开展土壤污染修复和治理试点工作,积极消除土壤镉污染隐患和环境风险。四是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对西郊水厂人民渠饮用水水源地沿线污染进行综合整治,搬迁、取缔及整治了10个畜禽养殖场(小区),关闭、整治了5家工业企业,对车桥河进行了工程改道,对进入人民渠的射水河水系(含红岩渠)进行了沟渠疏浚、改造及综合整治。

全面落实结构减排、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措施,强力推进重点领域污染减排,2015年德阳市四项主要污染物实际排放量,均超额完成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和省政府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年度考核目标任务;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和总量控制制度,深化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积极为德阳市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环境容量和总量指标提供支撑。借力国家第三批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创建,进一步挖掘总量减排潜力,已优先安排节能减排示范市主要污染物减量化资金项目62个,有效促进全市城镇生活废水、化工、磷石膏渣、饮用水源保护等污染源综合治理,进一步推进德阳市总量减排政策措施的落实。

生态创建成效显著。2015年德阳市2个乡镇通过国家级生态乡镇技术核查,5个乡镇通过省级生态乡镇验收命名,6个乡镇通过省级生态乡镇技术核查;完成了国家级省级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与识别工作;深化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和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大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巩固了“河道禁养”成果,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有序推进。

采取污染源日常巡查制度和网络化环境监管、环境监察稽查、污染源在线监控等多种手段,进一步强化落实环境监管职能。加大重点排污企业监管,对重点监管对象实行差别化监管。2015年至今,集中开展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13次,检查企业2462家,立案调查148家,依法关闭、取缔9家,极大地震慑了违法企业;开展了“秸秆禁烧”、“中高考禁噪”等各类环保专项行动17次,检查企业1022家,立案调查46家;办理各类环境投诉3054件。

加强了两法衔接,完善联动机制。2015年,全市对181起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下达处罚决定131件,处罚金额408万元,查处力度居全省前列。2016年前三季度,全市对83起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适用查封扣押4件,移送行政拘留3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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