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剑南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2016年6月28日(周二)下午3:00
3、会议地点:绵竹市春溢路289号剑南春集团公司会议中心
4、股权登记日:2016年6月20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五年度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监事会二〇一五年度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二〇一五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二〇一六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审议公司《二〇一五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6月20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事项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个人股东身份证、股权托管卡及托管中心出具的持有股份数量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和委托人股权托管卡及托管中心出具的持有股份数量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法定代表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权托管卡及托管中心出具的持有股份数量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股权托管卡及托管中心出具的持有股份数量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地点:剑南春集团公司会议中心。
3、登记时间:2016年6月28日下午2:00至2:50。
五、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食宿、交通自理。
联系人:张 贞 电话:(0838)6206369
附: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四川剑南春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五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委托人股权托管卡号:
2016年 月 日
四川剑南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7日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2016年6月28日(周二)下午3:00
3、会议地点:绵竹市春溢路289号剑南春集团公司会议中心
4、股权登记日:2016年6月20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五年度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监事会二〇一五年度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二〇一五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二〇一六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审议公司《二〇一五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6月20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事项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个人股东身份证、股权托管卡及托管中心出具的持有股份数量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和委托人股权托管卡及托管中心出具的持有股份数量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法定代表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权托管卡及托管中心出具的持有股份数量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股权托管卡及托管中心出具的持有股份数量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地点:剑南春集团公司会议中心。
3、登记时间:2016年6月28日下午2:00至2:50。
五、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食宿、交通自理。
联系人:张 贞 电话:(0838)6206369
附: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四川剑南春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五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委托人股权托管卡号:
2016年 月 日
四川剑南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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