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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剑南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〇一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德阳日报 2014-11-13 01:13 大字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2014年12月1日(周一)下午2:30 

3、会议地点:绵竹市春溢路289号剑南春集团公司会议中心 

4、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24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因公司食品流通许可证到期更换,需相应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审议公司《关于变更经营范围的议案》。

2、因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新的《公司法》实施等原因,需修改公司章程,审议《关于修改<四川剑南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11月24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事项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个人股东身份证、股权托管卡及托管中心出具的持有股份数量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和委托人股权托管卡及托管中心出具的持有股份数量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法定代表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权托管卡及托管中心出具的持有股份数量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股权托管卡及托管中心出具的持有股份数量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地点:剑南春集团公司会议中心。

3、登记时间: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一日上午9:00至下午2:30。

五、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食宿、交通自理。  

联系人:张 贞   电话:(0838)6206369

附: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四川剑南春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四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委托人股权托管卡号:   

二〇一四年   月   日

四川剑南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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