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江:去年16名“酒司机”被追究刑责

德阳晚报 2020-01-07 10:16 大字

本报讯(记者刘俊宏通讯员黄凤)去年1月至12月,市公安局罗江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启动最严标准、最强力度的酒驾查处力度。据统计,2019年,全区共查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392起,再次酒驾6起,醉酒后驾驶机动车16起。因涉嫌危险驾驶(醉酒驾驶)被追究刑事责任的16起,其中被查获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嫌疑人血液中酒精含量的最高数值为308.3mg/100ml,是醉驾标准的3.9倍。

据介绍,罗江区公安分局交警在酒后驾驶违法行为高发的重点路段、时段,以及餐饮、娱乐场所周边道路和乡镇道路设置执勤卡点,与此同时,为最大程度从时段上覆盖对酒驾的打击范围,交警将清晨六时和上班早高峰列入了查处酒驾的重点工作时间,对宿醉进行了针对性的打击。罗江公安分局交警提醒,饮酒后会导致驾驶人反应迟钝,驾车时的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大幅下降,甚至行为失控,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请广大司机切勿心存侥幸,自觉做到拒绝酒驾,喝酒后的第二天尽量不要开车,要严防“隔夜醉”。

新闻推荐

筑巢引凤栖花开蝶自来

(上接第一版)2019年,德阳供电公司打出降低用电成本“组合拳”,执行丰水期居民替代、一般工商业降价、直接交易、富余电量、五...

罗江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罗江,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