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落实
(上接第一版)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确保全市实现100%建制村通硬化路,100%行政村通客车;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新增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受益人口10.9万人;全面实施乡村电气化提升工程,实现农村动力电全覆盖;全面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推进“智慧乡村”“宽带乡村”建设。
加强乡村生态环境保护。深入开展大规模绿化全川和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成果巩固行动;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开展美丽河湖建设,加强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大力推进创新创业
促进农民全面发展
积极引导返乡下乡人员创业。落实《促进返乡下乡创业二十四条措施》,支持返乡下乡创业企业创建技能大师工作室,为创业者提供股权投资等服务;实施引才回乡工程,支持各地在返乡下乡创业集中地区设立专家服务示范站。
做好农民工服务工作。加强农民工实名制信息动态管理,加强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落实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措施,注重从农民工中发展党员,培养村级后备干部,吸纳返乡农民工中的能人担任村集体经济组织带头人。
探索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制度。总结推广新型职业农民制度试点经验,开展职业农民职称评定试点,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办好四川乡村振兴农民大学,探索建立分级认定管理机制。
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传承保护农耕文明和优秀乡村文化,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开展健康乡村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临时生活救助制度,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医疗救助政策。落实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推进“明天计划”,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完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
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激发乡村发展活力
加快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巩固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到2020年底基本完成“房地一体”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推进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加快推进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大力推广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经验,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健全完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完成25.58万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年度任务;做好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持续开展城乡融合发展综合改革试点。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健全土地承包及土地流转监管体系,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允许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土坯房改造等,在县域内开展乡村闲置校舍、厂房、废弃地等整治,盘活建设用地,重点用于支持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和返乡下乡创业;优先满足乡村发展,落实农业设施用地政策,巩固“大棚房”问题整治成果。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两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市场竞争力和助农增收能力;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推动家庭农场数量有较大发展;实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排头兵工程,积极培育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快培育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推广土地股份合作社、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等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县级政府通过县级国有农业投资公司、县供销合作社或其他主体,牵头成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合会;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农业产业协会(联盟)、粮食产业化联合体、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发展;实施小农户提升行动,完善“农户+合作社”“农户+公司”等利益联结机制,推广“农户+”模式;抓好罗江区新型农民合作联合社改革试点。
建立健全人才流向乡村机制。建立第一书记派驻长效工作机制;健全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制度;探索建立医生、教师、科技、文化人员等定期服务乡村机制;实施农村科技特派员计划,每年选派60名农业科技人员到乡村开展服务;支持特设岗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改变农村人才长期处于“贫血”“失血”状态。
完善乡村发展投融资机制。落实财政支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重点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市域内流转,所得收益全部用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推进财政支农资金由直接补助改为基金、担保、贴息、股份、购买服务等方式;建立乡村振兴财政奖补机制,支持各类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创新农村小型公共基础设施建管机制。
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乡村振兴的信贷支持力度;加强金融综合服务创新,支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实施乡村振兴“川农贷”工程,推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抵押贷款;引导政策性农业融资担保公司通过增资扩股、深化与省级政策性农业融资担保公司合作等方式提高融担覆盖率;积极培育发展地区符合条件的农业龙头企业上市;规范涉农保险准入,实施“支付兴农工程”,改善农村基础金融服务环境;深化农村信用体系和信用环境建设。
全面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
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落实
建立乡村振兴工作推进机制。落实好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要求,建立各级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领导机制,强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考评激励。
落实农业农村发展“四个优先”。优先考虑“三农”干部配备,强化“三农”部门班子配备,优先满足“三农”发展要素配置,优先保障“三农”资金投入,优先安排农村公共服务。
加强基层建设和乡村治理。落实县级党委抓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继续推进县级部门联审制度,全面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居民)委员会主任,继续推行县级领导联系、县级部门帮扶、先进组织结对“三帮一”整顿模式。开展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治软提能”行动。深入实施万名村级后备干部培养计划;实施优秀农民工定向回引培养工程;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持续加强村(居)务公开;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严格落实村干部基本报酬、离任补助等政策;深入开展“六无”村(社区)创建,强化平安乡村建设,加快“雪亮工程”建设,推进县乡村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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