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公安局罗江区分局关于依法处理2017年前无人认领车辆的公告

德阳日报 2018-10-09 08:49 大字

我局交警大队现有一批逾期未接受处理的机动车、非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第二款、《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对下列依法扣留超过规定期限无人处理、认领的车辆进行公告(附2017年前无人认领车辆清单)。请相关车辆所有人、管理人、驾驶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持车辆合法证件、手续到罗江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接受处理,逾期仍无人前来接受处理的,我局将对被扣留车辆依法处理。

德阳市公安局罗江区分局

2018年10月9日(请扫描罗江公安交警微信公众号二维码查看车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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