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间地头警灯闪烁筑牢农村治安防线全市首批村级治安巡防车辆在石洞乡发放
村级治安巡防车上路巡逻
本报讯(记者杜畅文/图)“有了巡防车,再也不用‘巡逻靠走\’‘巡防靠吼\’了。”昨(20)日,全市首批村级治安巡防车辆发放仪式在涪城区石洞乡举行,文昌宫村巡防员唐明勇在接收车辆时感慨的说。当天,8辆电瓶巡防车闪烁着警灯,巡逻在石洞乡的田间地头。据悉,这也是全市电瓶巡防车首次进驻农村地区。
此次共向石洞乡发放了7辆两轮治安巡防车、1辆四轮巡防车,由区级联系部门和乡财政共同出资购置,配发至该乡7个行政村和1个社区居委会。发放仪式现场,石洞乡政府与村级巡防队员签订了《安全使用承诺书》。
石洞乡与德阳市罗江县新胜镇、慧觉镇接壤,流动人口较多,治安形式复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任务重、责任大。石洞派出所所长陈权告诉记者,以往村级巡防人员主要以步巡为主,效率不高,平均每两天开展一次巡逻工作。同时,村级巡防人员未配备制服等身份识别标识,辨识度较差,难以形成震慑效果。
为提高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创造更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石洞乡决定筹资为各村配备治安巡防车辆。使用这些车辆的巡防人员除进行治安巡防外,还需承担秸秆禁烧巡逻、汛期巡逻等任务。
谭小龙是观音碑村治保主任,负责村上巡防工作已经3年多。领到统一制式的巡防车,他很兴奋,“以前是步巡,有事情发生的话,反应速度慢。现在有了巡防车,几分钟就可以到达指定地点,一晚上可以巡防好几趟。”当天,白蓝色车体、警灯闪烁的巡防车就驶入乡村小道,引来村民啧啧赞叹。
“车辆到位后,我们要求村级巡防人员每天晚上开展治安巡逻,并做好记录。我们也会随时抽查巡逻情况,实行绩效管理。一旦发现巡逻队员未履行巡逻任务或存在不规范使用等行为,将按照相关考核细则进行处罚。”陈权表示。
涪城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张志伟介绍,与普通警用车辆相比,电瓶巡防车更加小巧便捷,可以在街面巡逻,也可以穿梭乡村小道。巡防车配备有警灯、警笛、通讯等装备,将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强大的震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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