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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德阳日报 2016-09-06 00:00 大字

罗交易中心[2016]7号 

经罗江县人民政府批准,罗江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以下壹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授权委托罗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拍卖出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宗地位置出让面积土地用途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供地

条件

竞买

保证金

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1罗江县陕西馆巷棚户区改造原华创地块4842.65平方米(合7.26亩)商住用地≤3.0以专家评审会审通过的建筑设计方案为准以专家评审会审通过的建筑设计方案为准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现状560万

备注:以上宗地实际面积以建成后县政府最终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或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有底价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由罗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之日起在罗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

五、申请人可于2016年9月6日至2016 年9月26日下午17时(节假日除外),到罗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16 年9月26日下午16时(以银行书面通知到达罗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买保证金账户为缴纳依据,只接受转账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注明,如:“某地块竞买保证金”)。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罗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6年9月26日下午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申请人应提交的文本资料:竞买申请书、缴纳保证金的凭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个人竞买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等,以上复印件(加盖鲜章)报名时均须交验原件。

七、以上壹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6 年9月27日上午10时在罗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拍卖大厅举行。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公告期若遇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和领取相关资料。

(二)宗地为现状出让(包括所有的挖填方),宗地内所有的管线都不属于出让人拆迁的范围,均由宗地竞得人自行承担费用进行拆迁。

(三)土地出让成交后,必须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受让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没收土地竞买保证金。

(四)出让价款在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包括竞买保证金),3个月缴清全部土地出让总价款。 

(五)土地出让后,原则上不允许调整既定规划条件,确需调整土地用途、容积率指标的,必须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并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

(六)交地时间为土地款缴清后6个月内移交宗地。

(七)竞得人不得以更名、入股等方式改变竞得人,若需改变的,须按照土地转让的程序和规定办理。

(八)竞买保证金按规定时限退还。 

(九) 1.土地竞得人在土地移交后两年内原址还建安置棚户区改造户营业房75套(含二楼大铺),还建面积11629.91平方米。由县政府按竞得人安置(包括协议安置)进度支付安置费用2791.18万元。2.土地竞得人在取得该地块后,建设方案须报请县规委会批准后实施。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罗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罗江县景乐南路377号政务中心三楼310室)。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838-3203444   

拍卖公司名称:德阳同益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德阳市长江东路52号

联系人:李丹  电话:15196326932  

竞买保证金缴纳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罗江财政局(非税收入)

开 户 行:邮政银行罗江县支行

账   号:1003 5192 4980 0100 01

罗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德阳同益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16 年9月6日

罗交易中心[2016]7号 

经罗江县人民政府批准,罗江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以下壹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授权委托罗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拍卖出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宗地位置出让面积土地用途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供地

条件

竞买

保证金

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1罗江县陕西馆巷棚户区改造原华创地块4842.65平方米(合7.26亩)商住用地≤3.0以专家评审会审通过的建筑设计方案为准以专家评审会审通过的建筑设计方案为准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现状560万

备注:以上宗地实际面积以建成后县政府最终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或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有底价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由罗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之日起在罗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

五、申请人可于2016年9月6日至2016 年9月26日下午17时(节假日除外),到罗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16 年9月26日下午16时(以银行书面通知到达罗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买保证金账户为缴纳依据,只接受转账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注明,如:“某地块竞买保证金”)。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罗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6年9月26日下午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申请人应提交的文本资料:竞买申请书、缴纳保证金的凭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个人竞买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等,以上复印件(加盖鲜章)报名时均须交验原件。

七、以上壹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6 年9月27日上午10时在罗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拍卖大厅举行。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公告期若遇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和领取相关资料。

(二)宗地为现状出让(包括所有的挖填方),宗地内所有的管线都不属于出让人拆迁的范围,均由宗地竞得人自行承担费用进行拆迁。

(三)土地出让成交后,必须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受让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没收土地竞买保证金。

(四)出让价款在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包括竞买保证金),3个月缴清全部土地出让总价款。 

(五)土地出让后,原则上不允许调整既定规划条件,确需调整土地用途、容积率指标的,必须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并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

(六)交地时间为土地款缴清后6个月内移交宗地。

(七)竞得人不得以更名、入股等方式改变竞得人,若需改变的,须按照土地转让的程序和规定办理。

(八)竞买保证金按规定时限退还。 

(九) 1.土地竞得人在土地移交后两年内原址还建安置棚户区改造户营业房75套(含二楼大铺),还建面积11629.91平方米。由县政府按竞得人安置(包括协议安置)进度支付安置费用2791.18万元。2.土地竞得人在取得该地块后,建设方案须报请县规委会批准后实施。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罗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罗江县景乐南路377号政务中心三楼310室)。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838-3203444   

拍卖公司名称:德阳同益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德阳市长江东路52号

联系人:李丹  电话:15196326932  

竞买保证金缴纳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罗江财政局(非税收入)

开 户 行:邮政银行罗江县支行

账   号:1003 5192 4980 0100 01

罗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德阳同益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16 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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