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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权力讲规矩规范运行防“脱轨” 罗江创新“四清四明” 规范小微权力

德阳日报 2016-04-19 22:47 大字

(记者 肖盛雄) 罗江县将规范小微权力运行作为解决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的突破口,坚持抓早抓小,创新“四清四明”工作法,用“阳光公开”给小微权力运行护航,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收到显著成效。

近年来,罗江县纪委在深入村级组织和农户家中走访调研中,发现一些村级小微权力,如临工报酬、公章使用、集体资产资源处置、低保申请、小型工程建设等方面,仍然一定程度上存在决策随意性大,村负责人说了算,办事走老套路,办人情事、结人情账等现象,导致村级组织小微权力运行不规范,农村群众满意度不高,个别地方还有一定程度的违纪违规问题产生。针对这些情况,罗江县纪委紧紧抓住基层村干部这一权力主体,找准民主决策、管理、监督这个关键点和着力点,在新盛镇率先试点,探索创新出“四清四明”工作法——通过“清权、清流、清责、清单”四清举措,达到“干部用权明晰、群众办事明白、追究责任明确、办事结果明了”的四明效果,实现村级组织农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既从源头上规范了村干部权力,也从制度上保护了干部。

一是编制一目了然的权力清单,厘清权力界限。针对村级小微权力,罗江县纪委依据村级权力的重要程度、风险等级和行使频率等要素,围绕权力运行、监督这个关键点,会同相关涉农部门,将涉农事项规章整理,编制成依据充足、权责明晰、符合实际的村级“权力清单”。“清单”涵盖了民主议事、党务保障、组织人事、三资管理、公共服务和三农服务6个大类、19个项目,共计60条具体的小微权力。

二是绘制简单明晰的行权路线,厘清用权流程。将村(社区)各项用权流程,用三类简单明晰的路线图进行表示,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监督,利于群众参与。便民服务流程图:通过“菜单式服务卡”、“为民服务阳光行动”便民服务事项公示一览表等让前来办事的群众和服务人员可以“看图办事”、“照单操作”,方便群众办事。公共权力运行图:制作含村(社区)权力事项、办理流程、责任清单、重大事项监督流程等内容的村(社区)小微权力运行规范手册印发至群众手中,引导村民熟知权力运行过程,便于群众进行监督。村级事务管理图:将村级事务监督管理内容、责任人、流程等通过党员干部群众QQ、微信交流平台、村(社区)便民服务室、阳光村务组务晒台等“线上线下”方式,告知群众,引导群众熟知村级事务从而利于对村级事务的监督。

三是建立一把尺子的配套制度,厘清责任归属。建立干部履职监管制度,将是否按权力清单正确履职纳入村(社区)干部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增强责任清单实施效果。建立村(社区)干部工作纪实制度,对村(社区)三委人员实行工作纪实制度,每月由监委会根据工作日志以群众回访、查看台账等方式就干部是否按规定按要求办事进行专项抽查。建立村级事务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现村干部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杜绝决策随意造成不良后果。建立村(社区)干部问责制度,对办事不力、服务群众不尽心、履职不到位的按照干部“不为”问责制度进行追究问责。

四是打造一览无遗的监督晒台,厘清公开账单。发挥监委会村务监督的作用,把农村“小微权力”运行作为村监委会的重点监督内容,抓住村级决策、资产资源交易、大额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落实村监委会纠错改正、考核奖惩等工作机制,促使村干部自觉按照“清单”正确行使权责。

通过“四清四明”,让村级各项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为村干部权力制定边界和运行规则,将村级小微权力关进了“笼子”,也让权力公开运行于阳光下。目前,“四清四明”工作法已在该县各村(社区)推行,有力地促进了干部作风转变和党风政风的明显好转,群众对镇村干部的信任度和满意度也大幅提升。

(记者 肖盛雄) 罗江县将规范小微权力运行作为解决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的突破口,坚持抓早抓小,创新“四清四明”工作法,用“阳光公开”给小微权力运行护航,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收到显著成效。

近年来,罗江县纪委在深入村级组织和农户家中走访调研中,发现一些村级小微权力,如临工报酬、公章使用、集体资产资源处置、低保申请、小型工程建设等方面,仍然一定程度上存在决策随意性大,村负责人说了算,办事走老套路,办人情事、结人情账等现象,导致村级组织小微权力运行不规范,农村群众满意度不高,个别地方还有一定程度的违纪违规问题产生。针对这些情况,罗江县纪委紧紧抓住基层村干部这一权力主体,找准民主决策、管理、监督这个关键点和着力点,在新盛镇率先试点,探索创新出“四清四明”工作法——通过“清权、清流、清责、清单”四清举措,达到“干部用权明晰、群众办事明白、追究责任明确、办事结果明了”的四明效果,实现村级组织农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既从源头上规范了村干部权力,也从制度上保护了干部。

一是编制一目了然的权力清单,厘清权力界限。针对村级小微权力,罗江县纪委依据村级权力的重要程度、风险等级和行使频率等要素,围绕权力运行、监督这个关键点,会同相关涉农部门,将涉农事项规章整理,编制成依据充足、权责明晰、符合实际的村级“权力清单”。“清单”涵盖了民主议事、党务保障、组织人事、三资管理、公共服务和三农服务6个大类、19个项目,共计60条具体的小微权力。

二是绘制简单明晰的行权路线,厘清用权流程。将村(社区)各项用权流程,用三类简单明晰的路线图进行表示,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监督,利于群众参与。便民服务流程图:通过“菜单式服务卡”、“为民服务阳光行动”便民服务事项公示一览表等让前来办事的群众和服务人员可以“看图办事”、“照单操作”,方便群众办事。公共权力运行图:制作含村(社区)权力事项、办理流程、责任清单、重大事项监督流程等内容的村(社区)小微权力运行规范手册印发至群众手中,引导村民熟知权力运行过程,便于群众进行监督。村级事务管理图:将村级事务监督管理内容、责任人、流程等通过党员干部群众QQ、微信交流平台、村(社区)便民服务室、阳光村务组务晒台等“线上线下”方式,告知群众,引导群众熟知村级事务从而利于对村级事务的监督。

三是建立一把尺子的配套制度,厘清责任归属。建立干部履职监管制度,将是否按权力清单正确履职纳入村(社区)干部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增强责任清单实施效果。建立村(社区)干部工作纪实制度,对村(社区)三委人员实行工作纪实制度,每月由监委会根据工作日志以群众回访、查看台账等方式就干部是否按规定按要求办事进行专项抽查。建立村级事务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现村干部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杜绝决策随意造成不良后果。建立村(社区)干部问责制度,对办事不力、服务群众不尽心、履职不到位的按照干部“不为”问责制度进行追究问责。

四是打造一览无遗的监督晒台,厘清公开账单。发挥监委会村务监督的作用,把农村“小微权力”运行作为村监委会的重点监督内容,抓住村级决策、资产资源交易、大额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落实村监委会纠错改正、考核奖惩等工作机制,促使村干部自觉按照“清单”正确行使权责。

通过“四清四明”,让村级各项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为村干部权力制定边界和运行规则,将村级小微权力关进了“笼子”,也让权力公开运行于阳光下。目前,“四清四明”工作法已在该县各村(社区)推行,有力地促进了干部作风转变和党风政风的明显好转,群众对镇村干部的信任度和满意度也大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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