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江“三举措”强化“三资”监管“四套组合拳”正风“拍蝇”
(记者 肖盛雄) 去年9月,罗江县纪委查办了金山镇中发村村文书罗某贪污国家粮食直补款一案。在此案的查处中,罗江县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平台发挥了重要作用,揪出了群众身边的“蝇贪”。
2015年8月,金山镇“三资管理中心”通过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平台对该镇村社财务进行例行内审中,发现该镇中发村文书罗某申报的个人耕地面积明显过大,可能涉嫌违纪。经县、镇纪委调查发现,自2008年起,罗某利用作为村文书负责粮食直补耕地面积上报工作的职务之便,陆续将200余亩的公共耕地面积以自己的名义上报,并将以此骗取的粮食直补款据为己有。截止到2014年,罗某共骗取国家粮食直补款共计17万余元。目前罗江县纪委已将罗某移交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2014年,针对农村“三资管理”不规范、监管力度小的问题,罗江县政府出台了《罗江县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方案》,《方案》出台后,全县各镇按照要求于2014年9月均建成了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平台。该平台的建立实现了村、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全面电算化和县、镇两级监管机构的实时监控。进一步推进了村组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规范化管理,并将监督融入村组财务管理全过程,形成了全程无缝的监督网络。
在“三资”监管上,采取了三大举措:一是村本级监督。村组财务支出预算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民主决策。“四议”:村党组织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决议;“两公开”:决议公告、结果公示。同时,强化村监委会监督职能,村组财务支出无论多少均需村监委会审核签字才能进行报销。二是镇党委监督。村组财务支出严格按照报账制,由镇“三资”管理中心进行集中审核,根据报销额度不同,分别上报主要领导审签、分管领导及“三资”中心负责人,确保各项支出合法合规。三是群众监督。通过公开公示,进一步拓宽农民群众监督途径,群众可以通过电脑、网络、手机和触摸屏等途径。
根据中央、省、市纪委的要求,罗江县纪委、监察局,坚持谋划在早、行动于先、措施重实的原则,以“基层正风拍蝇”专项整治工作为载体,通过打好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两个责任”、畅通信访渠道、严肃执纪问责 “四套组合拳”,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有效地维护了群众利益。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制定印发了《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暨“基层正风拍蝇”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紧盯工作重点和突出问题,将七个方面的重点问题细化为25项专项整治工作,明确牵头领导与牵头单位责任,要求各牵头单位进一步细化方案、明确要求、落实措施,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着力形成党风正、干群和、社会稳的基层和谐局面。
二是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职责。每年初与全县各镇、各部门党委(党组)签订《2015年度党风廉政责任书》,明确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县纪委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个别谈话等方式着重对全县各镇、各部门落实“两个责任”、村级组织“阳光行动”、作风建设和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进行了专项督查,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扭住问题不放、红线一寸不让,进一步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三是畅通信访渠道,坚持线索导向。一是在广播、电视台、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栏、各镇便民服务中心 “纪检监察窗口”广泛宣传“12388”、“96960”以及罗江效能微博等,有效提高群众对信访举报渠道的知晓度;二是在各村便民服务代办点设置“民情收集箱”,为群众反映问题和表达诉求提供条件;三是坚持委局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接访制度,实行信访首问负责制,使信访问题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四是通过开展纪检监察干部“走基层”活动,直接访民情,听民意。
四是坚持有案必查,严肃执纪问责。2015年,该县纪委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为重点,狠抓案件的查办工作。
据统计,截至2015年8月,该县党政纪立案共32件32人。重大典型案件做到及时公开通报曝光,对13名干部存在的作风不实问题在全县通报批评,对4个单位5名干部存在的“不为”之风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对3名镇纪委书记进行专项约谈,3名镇纪委书记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大会上作口头检查,纪律审查效果明显,进一步提升了群众的满意度。
(记者 肖盛雄) 去年9月,罗江县纪委查办了金山镇中发村村文书罗某贪污国家粮食直补款一案。在此案的查处中,罗江县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平台发挥了重要作用,揪出了群众身边的“蝇贪”。
2015年8月,金山镇“三资管理中心”通过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平台对该镇村社财务进行例行内审中,发现该镇中发村文书罗某申报的个人耕地面积明显过大,可能涉嫌违纪。经县、镇纪委调查发现,自2008年起,罗某利用作为村文书负责粮食直补耕地面积上报工作的职务之便,陆续将200余亩的公共耕地面积以自己的名义上报,并将以此骗取的粮食直补款据为己有。截止到2014年,罗某共骗取国家粮食直补款共计17万余元。目前罗江县纪委已将罗某移交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2014年,针对农村“三资管理”不规范、监管力度小的问题,罗江县政府出台了《罗江县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方案》,《方案》出台后,全县各镇按照要求于2014年9月均建成了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平台。该平台的建立实现了村、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全面电算化和县、镇两级监管机构的实时监控。进一步推进了村组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规范化管理,并将监督融入村组财务管理全过程,形成了全程无缝的监督网络。
在“三资”监管上,采取了三大举措:一是村本级监督。村组财务支出预算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民主决策。“四议”:村党组织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决议;“两公开”:决议公告、结果公示。同时,强化村监委会监督职能,村组财务支出无论多少均需村监委会审核签字才能进行报销。二是镇党委监督。村组财务支出严格按照报账制,由镇“三资”管理中心进行集中审核,根据报销额度不同,分别上报主要领导审签、分管领导及“三资”中心负责人,确保各项支出合法合规。三是群众监督。通过公开公示,进一步拓宽农民群众监督途径,群众可以通过电脑、网络、手机和触摸屏等途径。
根据中央、省、市纪委的要求,罗江县纪委、监察局,坚持谋划在早、行动于先、措施重实的原则,以“基层正风拍蝇”专项整治工作为载体,通过打好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两个责任”、畅通信访渠道、严肃执纪问责 “四套组合拳”,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有效地维护了群众利益。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制定印发了《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暨“基层正风拍蝇”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紧盯工作重点和突出问题,将七个方面的重点问题细化为25项专项整治工作,明确牵头领导与牵头单位责任,要求各牵头单位进一步细化方案、明确要求、落实措施,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着力形成党风正、干群和、社会稳的基层和谐局面。
二是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职责。每年初与全县各镇、各部门党委(党组)签订《2015年度党风廉政责任书》,明确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县纪委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个别谈话等方式着重对全县各镇、各部门落实“两个责任”、村级组织“阳光行动”、作风建设和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进行了专项督查,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扭住问题不放、红线一寸不让,进一步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三是畅通信访渠道,坚持线索导向。一是在广播、电视台、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栏、各镇便民服务中心 “纪检监察窗口”广泛宣传“12388”、“96960”以及罗江效能微博等,有效提高群众对信访举报渠道的知晓度;二是在各村便民服务代办点设置“民情收集箱”,为群众反映问题和表达诉求提供条件;三是坚持委局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接访制度,实行信访首问负责制,使信访问题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四是通过开展纪检监察干部“走基层”活动,直接访民情,听民意。
四是坚持有案必查,严肃执纪问责。2015年,该县纪委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为重点,狠抓案件的查办工作。
据统计,截至2015年8月,该县党政纪立案共32件32人。重大典型案件做到及时公开通报曝光,对13名干部存在的作风不实问题在全县通报批评,对4个单位5名干部存在的“不为”之风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对3名镇纪委书记进行专项约谈,3名镇纪委书记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大会上作口头检查,纪律审查效果明显,进一步提升了群众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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