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条框框摆在那里我确实不符合低保”
罗江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治理,用制度向“人情保”说不
□江超 本报记者 王域西
尽管有些不情愿,但72岁的杨华珍还是退出了低保。“条条框框摆在那里,我确实不符合条件。”
11月25日,记者从罗江县委组织部获悉,一场持续半年的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已见成效。面对“人情保”、“错保”、“漏保”等现象,罗江县通过完善部门联审机制、规范业务程序、强化民主评议和监督机制等一整套措施,硬是啃下了这块“硬骨头”。
据罗江县民政部门统计,截至11月14日,全县共清查城乡低保对象14370人,其中清理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城市低保对象356人,农村低保对象1905人。
整改治理动真格 一把尺子量到底
罗江县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3月,罗江县曾开展过一次“走基层”问题交办会,交由县民政局的4份交办件中,有3份都反映低保不公。
杨华珍是罗江县新盛镇老君村村民,身患残疾的她已经享受了6年低保。当初杨华珍患病,生活难以自理,村里了解情况后就帮忙做了申请。“基层低保经办人员对政策缺乏了解,许多村干部都以为只要得了大病或者残疾,就一定能申请低保。”罗江县民政局副局长姜红透露,造成的结果就是低保标准执行走样,程序不严,“错保”、“人情保”现象突出。
在专项治理工作启动后,民政局曾两次召开城乡低保政策业务培训会议,对各镇民政分管领导、民政干部,各村(社区)两委成员500余人次进行了业务培训,并部署对现有低保对象进行全面清查。“这次培训基本上实现了对基层低保经办人员的全覆盖。”姜红说。
老君村支书米贞亮也参加了培训,回到老君村,他马上召开大会,将自己在培训会上学到的政策向村民传达。米贞亮告诉杨华珍,由于尚可依靠子女赡养,其家庭状况不符合低保的评定政策。杨华珍老人最后退出了低保。
在老君村,像杨华珍一样主动放弃低保资格的有56人,而在治理工作结束后,老君村原先的93名低保户只剩下14名。“既然政策搞清楚了,那就要一把尺子量到底。”米贞亮说。
监督评议见阳光 群众服气
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罗江县新增、清退的低保人群无一例不接受认定,全县未发生一例因低保评定而上访滋事的事件。姜红认为,处在阳光下的监督和更加完善的评议机制,缓冲了被清退百姓的负面情绪。
罗江县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透露,县委群教办曾专门推动召开了两场民主评议现场观摩会,此外,罗江县还首次明确了民主评议的成员类别和人数。“一场民主评议总人数需为9至15人,包括镇政府工作人员、村(居)两委会成员、熟悉村(居)民情况的党员代表、村(居)民代表等,其中村(居)民代表人数不得少于总人数的三分之二。”姜红告诉记者。
对于像米贞亮这样的基层低保经办人员,他们将受到更严格的监督。根据低保备案和公示制度,低保工作人员、村(社区)两委干部的近亲属申请低保需专门备案,并由镇政府专门指派人员进行入户调查,其民主评议会议则由镇纪委派人参会监督。民政部门甚至将监督电话直接贴进了村里,村民有任何疑虑,都可越过村组,直接与民政局取得联系。
编后
低保政策所保障的是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最后一道防线。由于一些地方相关部门审核不足,审批不规范,导致当地低保存在“人情保”等现象,这无疑损害了社会公平。
解决之道,唯有让低保在阳光下运行。通过公开公示,做到政策、程序、对象、结果全公开,规范审批程序,提高低保申请的复查比例。通过阳光操作,有效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只有如此,才能真正做到“监督评议见阳光,群众都服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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