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江县城市道路工程(一期)招商公告
罗江县城市道路工程(一期),是罗江县政府确定的建设项目。罗江县政府决定采用施工总承包的方式公开招商确定施工单位,项目业主为罗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欢迎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报名申请参加本项目投资,现就有关情况及施工单位条件公告如下:
一、招商人:罗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二、招商项目名称:罗江县城市道路工程(一期)。
三、招商项目建设方式:本次工程采用BT模式,由中选的施工单位以施工总承包方式直接实施施工组织和管理。
四、招商项目建设内容、工期和项目介绍
(一)建设内容
1.滨河西路南北段道路附属设施;(详见工程量清单)
2.滨河东路南北段道路附属设施;(详见工程量清单)
3.“潺亭水城”道路附属设施;(详见工程量清单)
4.城市北节点道路附属设施;(详见工程量清单)
5.城市南节点道路附属设施;(详见工程量清单)
6.升平桥道路附属设施;(详见工程量清单)
7.安平桥道路附属设施;(详见工程量清单)
8.万安路道路附属设施;(详见工程量清单)
9.罗桂路道路附属设施;(详见工程量清单)
10.大学路道路附属设施;(详见工程量清单)
11.永平桥道路附属设施;(详见工程量清单)
12.太平廊桥道路附属设施;(详见工程量清单)
以上工程概算投资约为人民币1940.5394 万元(最终金额以审计结算价为准)。
(二)项目建设工期: 6 个月。
(三)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及以上。
(四)建筑安装工程费的下浮比例:财政评审价的基础上,下浮不低于4%。
五、回购期限及比例、回报率
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三年内分四期完成回购,回购支付比例分别为3:2:2:3,即从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30日内政府支付回购总价的30%,满一年再支付回购总价的20%,满两年再支付回购总价的20%,满三年时再支付回购总价的30%。招商人不提供该项目回购款的抵押和担保。
如回购期内罗江县人民政府未按时支付当期回购款,则罗江县人民政府在三个月内将提供不低于项目当期应付回购金额的土地进行拍卖。土地出让净收益优先用于支付项目当期应付回购款。施工单位须到场参与土地竞拍。
本次工程无回报率、无资金利息。
六、投资人资格
(一)、资质要求:(1)企业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投标人须为照明灯具生产厂家、并提供最近一年内不低于5万盏的安装使用证明材料;(3)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4)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且已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业绩要求:投资人须提供两个2500万以上类似照明工程业绩合同(另须提供建设单位开具的合同真实证明材料)。
(三)、其他资格文件:省外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资。
(六)、投资申请人报名时须缴纳70万元的招商保证金到招商人指定账户。
七、招商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一)招商保证金 70万元,缴纳形式为现金或银行转账。
(二)招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中选人明示不与招商人签订合同;
2.中选人没有明示但不按照招商文件、中选人的投资申请文件、中选通知书要求与招商人签订合同。
3.经行政监督部门查实有如下行为之一的:投资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等情况弄虚作假、伪造(包括隐瞒)的;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投标的;有串标、围标行为的;有其他违背投资申请文件真实性要求(包括隐瞒)的,招商保证金也不予退还。
(三)履约保证金1000万元,缴纳形式为现金或银行转账。
确定为投资人的招商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在合同签订前转至招商人指定帐户。
(四)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按工程已完形象进度分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退还至履约保证金的100%。
招商人账号:
开户单位: 罗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开户银行: 罗江县信用社营业部
账号: 88060120003117231
用途注明:罗江县城市道路工程(一期)招商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
八、招商人掌握使用的资金
招商人掌握使用的资金为140万元,在合同签订前转至招商人指定帐户。
注:招商人掌握使用的资金包括环评、可研、勘察、设计、图审、预算编制、招商代理、监理、审计等相关费用,最终费用以罗江县审计局审计报告为准。
九、招商文件的获取
招商文件的获取及投资申请文件递交
(一)凡有意参加的投资人,请于2014年8月19日至2014年8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正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川省德阳市凯江路北侧273号德顺大厦6楼)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商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
3.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
4.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单位介绍信;
5.投资人企业净资产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201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核报告,2014年度企业注册资金有变更的,需提供最近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核报告);
6.招商保证金缴纳证明(招商人出具的保证金收据);
7.省外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8.投标人报名资格要求当中要求的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皆验原件,留存加盖投资申请人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二) 招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招商人不提供邮购招商文件服务。
(三)投资申请文件的递交
1.投资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4年 9月9日15 时00 分,地点为:罗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2.逾期递交或者不符合规定的文件不予接受。
(四)投资人确定办法:综合评分法,以综合得分最高者为中选人,评标办法详见招商文件。
(五)本招商公告解释权归罗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商公告在《德阳日报》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 商 人:罗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罗江县升平东路2号
邮编:618500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话:0838-3120978、13981066225
传真:0838-3120608
招商代理机构:四川正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德阳市凯江路北侧273号德顺大厦6楼
邮编:618000
联 系 人:窦女士
电话:0838-2514577、13990289264
传真:0838-2514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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