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十年发展昂首奋起

德阳晚报 2013-03-25 23:21 大字

专业合作社引导农民实现规模种植。

3月20日,记者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了解到,截至2012年12月,全市有各类合作组织1430个,社员累计达到21.44万户,联系带动农户约70万户,与10年前相比,其组织及成员实现大幅增长。

近10年来,德阳市合作组织的发展速度不断加快,组建和参与合作组织已成为广大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专合组织成员也成为农业生产基地重要骨干力量。虽然德阳市农民合作组织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实施,以及2013年中央1号文件的出台,为破解农民合作社建设发展难题,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和政策支撑。

合作组织发展历经三个阶段

农民合作组织是以从事同类产品生产经营和服务的农民为主体,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合作组织。是在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下,加快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高农业竞争力的有效途径。德阳市合作组织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

起步阶段(1978年至2001年):为了解决农业生产技术匮乏和市场信息不灵的矛盾,在各级党委、政府及部门的主导下,一批以提供技术、信息服务为主,具有合作制萌芽性质的专业协会应运而生。此阶段的会员多由农业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大户组成。

高速发展阶段(2002年至2006年):为了解决农产品供过于求与农民增收缓慢的矛盾,在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的大力倡导下,以开展生产经营服务的、具有合作经济雏形的新型合作组织不断涌现。此阶段,农民已成为合作组织的参与主体,真正体现出了“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合作制原则。

依法发展阶段(2007年至今):2007年7月1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合作组织建设进入依法发展轨道。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德阳市合作组织主要形式,并步入高速发展阶段。该法实施5年来,发展了928个专业合作社,平均每年新增近200个,其数量已超过专业协会,占到合作组织总数的64.9%。

平均每个乡镇有11.8个合作组织

通过10年来的建设与发展,德阳市合作组织的发展速度不断加快,合作组织的数量和社员数量均有大幅增长。

10年来,德阳市通过抓点示范,典型引路,促使广大农民群众认知度不断提高,组建和参与合作组织已成为广大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2002年至今的10年间,特别在近5年时间,合作组织发展数量和入社入会农民都有较快增长,合作组织总量已是2002年的6倍,平均每个乡镇有11.8个合作组织,基本覆盖到了92.56%的行政村。其中,绵竹市、罗江县已实现全覆盖。合作组织成员已是十年前的4倍,20%的农村劳动力聚集在合作组织,联系带动农户超过60万户,专合组织成员已成为农业生产基地重要骨干力量。

同时,合作组织的产业覆盖面不断扩大。10年来,各地依托当地优势、特色产业,大力发展合作组织,其产业已经覆盖到了农林牧副渔烟果丝麻茶,发展各类生产基地112个。并从生产延伸到贸工农、产加销。其中,生猪合作组织184个,小家禽275个,食用菌67个,蔬菜274个,水果173个,农产品营销、土地流转、农机植保等新型及其它生产经营服务类457个。

2012年,全市合作组织实现销售收入57.14亿元,利润总额8.8亿元,利润率达15.4%,资产利润率达到57.25%。全年销售收入上千万元的合作组织达到75个,年销售收入在200万元以上的达到296个。

构建新型为农服务平台

10年来,德阳市不断探索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的多种实现形式, 通过抓规划、抓宣传、抓示范、抓规范,有力地促进了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积累了许多成功经验。

在破解农民增收难题方面,德阳市取得了明显的成效。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农产品竞争日趋激烈,农民增收缓慢的矛盾日益突出,农村双层经营体制中仅有“分”的极大发展已不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破解农村经营体制中“统”的难题,成为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面临巨大挑战。供销合作社结合长期从事合作经济实践和管理的优势,在全省率先提出通过发展农民合作组织,创新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加快供销合作社新型基层组织建设,构建新型为农服务平台的发展思路。

为了破解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引导千家万户的农民进入千变万化的市场,德阳市在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率先提出,用“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合作经济理念,打造以农民为主体的新型农民合作组织,通过广大农民的联合与合作,共同参与市场竞争,共同抵御市场风险。

体制创新探索组建联合社

纵观这10年来的发展,德阳市农民合作组织取得长足进步,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规模小、实力弱;竞争力差、带动力不强等。中央1号文件的出台,为合作组织迎来新的发展机遇。记者了解到,德阳市将按照积极发展、逐步规范、强化扶持、提升素质的要求,加大力度、加快步伐发展农民合作社,切实提高引领带动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

农村经营体制创新的重点和难点在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在责任承担机制、决策机制、激励机制、发展机制和约束机制等方面,为合作社留下了较大的创新空间。在创新合作社决策机制,提高决策效率和决策水平,建立以效益为中心的发展机制,不断完善合作社激励机制,建立和完善合作社约束机制的同时,还要积极探索合作社联合社建设。

据介绍,在一定区域内,按照产业趋同、自愿平等、互助合作的原则,把众多弱小的合作社通过合作社联合社,吸收相关龙头企业和为农服务组织,结成更高层次和更大范围的合作组织体系,通过更大范围、更高层次的联合与合作,能够整合行业资源,发挥行业优势,增强行业竞争力,保护行业利益,促进行业发展。组建联合社是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突破合作组织发展瓶颈的有效途径,是农民合作组织发展到一定时期所必需经历的阶段,更是德阳市农民合作组织建设工作思路的重大转折和有益探索。通过联合社引领合作社发展,必将对德阳市农村、农业、农民工作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文/图 本报记者 孔季虹

新闻推荐

万名干部“走基层 建台账、惠民生”

罗江县工商局积极转变工作作风,以“走基层、建台账、惠民生”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红盾春耕护农”行动。图为该局执法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向农户讲解如何识别真假农药,并邀请专业农技师指导农户如何专...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