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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积极探索解决农村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中的问题

四川日报 2012-08-27 18:00 大字

德阳积极探索解决农村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中的问题——

□本报记者 冉倩婷

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村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处于一种投资、投劳不足的境况,量大面广的农村末级渠系维护和管理也面临新的困难。而在德阳,这一问题正在“农民用水户协会”的运作下逐步解决。据了解,目前德阳全市农民用水户协会已达209个。

灌区的“五月拉锯战”

这几天,罗江县新盛镇月亮村1组村民刘镇忙着“巡视”村里的水渠。

以前,每到5月用水高峰期,刘镇总是和其他村民为了争水闹得不可开交。不管是村民还是村干部,也不论是村还是镇,每年不得不面对这个农业用水的“黑色五月”。

德阳缺水,农业用水70%依靠都江堰渠系。“过去,骨干工程由灌区专管机构管理,末级渠系工程由群管组织管护灌区的维修。”德阳市水务局副局长马万伦说,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制实行以后,原有的群众管水组织陷于瘫痪,只好依赖乡镇水管站和村两委协调。“等于在用水户和供水者之间增加了两个中介方。”管理不畅,末级渠系得不到更新改造,农田得不到及时和足量的灌溉,常引发产生干群矛盾和水事纠纷。

而且,“先平坝后丘陵”的灌溉原则,也让丘陵地区农业用水衍生出更多问题。“每户都想自己的田里先插秧,由于田块高地不平,地势稍低一点的田块用水总是遭到上面的‘拦截\’。村民之间纠纷频出。”

而村与村之间、镇与镇之间也会展开一场“拉锯战”。罗江县水务局灌排中心主任李军说,为了保证本村或本镇灌溉用水,15天供水期里,每个村镇都要投入大量的物力和财力进行“24小时守水”,防止其他村镇“截流”。

把用水决策权交给农民

如何解决农村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中的问题?2004年,在德阳市、罗江县水利主管部门的引导下,遵循“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思路,月亮村开始酝酿以水库灌区为单元、建立用水户协会管理模式。

通过村民代表大会民主选举,用水户协会理事会诞生,负责组织农业灌溉用水管理、末级渠系管理和水费收缴,实行村民自主管理用水、自主维护工程、严格水费收缴。

“成立农民用水户协会后,抽水费、渠系和水库等工程维护费都由用水户协会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实行‘一事一议\’。”协会会长邵世炳介绍,月亮村的渠系输水和维护进行分段负责制,输水采取“循环守护责任制”,渠系维护实行“固定不变责任制”;1000元以下的维护实行 “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1000元以上的维护资金由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如何负担。此外,协会由会员进行民主理财、民主监督,收支账目在次年的3月15日前公布。

根据德阳市水务局统计数据,月亮村在实行农民用水户协会管理后,用水户的抽水费大大降低,由过去的人均16元降低到人均5元;每亩地用水成本减少50元左右;用水户主动交纳水费,水费收取率由原来的80%左右上升到现在的100%;水利工程维护率也达100%。

全市推广农民用水户协会模式

月亮村的试点成功后,农民用水户协会模式开始在整个德阳推广。目前,德阳已有农民用水户协会209个,参与农民457062户,管理灌溉面积110.85万亩,占全市有效灌溉面积的49%。

“推行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实际上是将农村用水决策权、农田水利工程使用权交给农民自己,让他们独立、民主地选用协会领导人,在管理、建设、财务上享有高度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调动了农民‘自己事自己办、自己工程自己管\’的积极性。”马万伦表示。

这种管理方式,还建立起透明的水费收缴渠道,直接减轻了农民的负担。传统水费征收渠道层次多,不仅收缴率低,而且搭车收费现象严重。用水户参与管理后,协会直接与县级水管单位对接,减少了乡镇、村组等中间管理环节。“现在是用明白水,交放心钱。”月亮村村民刘镇说。

而以前大多灌区工程老化失修、效益衰减的情况也得以改善。“政府、灌区和农户的责权利分清了。”马万伦介绍,政府的主要责任是落实斗渠以上的建设投入,灌区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内部运行管理和社会管理,并组织骨干工程的兴修,农民用水户协会则负责斗渠以下田间工程的整治。

“末级渠系的管理权、经营权交给了用水户,可以最大程度地调动农民参与用水管理和投工建设的积极性。”马万伦举例:不久前,月亮村会员就每人集资60元,整治末级渠系80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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