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监督到实处 庶民百姓管干部
■2010反腐倡廉工作回眸·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篇
□本报记者刘勋
2010年4月28日下午,旌阳区天元镇王谊村80名村民代表海选产生了村监委会。
2010年6月11日上午,广汉市雒城镇金领社区60名居民代表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出了首届监委会,这也是四川省首个社区监委会。
这是一次强化基层民主监督,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生动实践。
村居监委会试点以来,全市12个村居监委会对村居支部决策、村居委会执行情况、财务情况以及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进行全方位监督,实现了群众的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约束和村居组织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的协调运转。老百姓亲切地将村居监委会称为“我们的纪检委”。
百姓的事百姓说了算
2010年6月28日,王谊村监委会全体成员和群众代表、离职干部代表等21人,对村新农村建设三年规划方案进行民主评议,提出了16条修改意见和建议,均被采纳。
在罗江县调元镇百花村,村上的财务开支,须由监委会主任代表监委会签字认可方可入账;组上50元以上的开支,须由联系该组的监委会委员知晓和签字方可报销。此外,该村全面推行“村民议事日制度”,把每周二作为“议事日”,召集驻村干部、村组干部及“村民代表”一起商议村组事务、处理信访问题,监委会委员轮流坐班,参与到“议事日”活动中,积极收集意见建议,化解矛盾纠纷。
……
民主自治决策的重要分量,通过村居监委会的高效运转,得到了充分彰显。
村监委会成立后,村“两委”变为村“三委”,通过召开工作例会、村居民代表会议、干部年度述职述廉和测评会议以及参加村居务听证会、招投标活动、财务审查、“三资”管理等重大事项的实施和社会矛盾、热点难点问题的排查调处等方式,质询“两委”决策,督促村务公开,监督村务管理,评议“两委”干部,村级重大事项民主自治决策程序得到进一步完善。
一种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会议决策权、村委会执行权、村监委会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建立起来。
“阳光村务”架设干群连心桥
59岁的王友富是王谊村监委会的第一任主任。当选以来,他每天都要到村委报到,和其他6名村监委会委员走村串户,聆听群众的呼声和诉求,当好“监督员、信息员、宣传员、调解员”,成了他每天必不可少的工作。
村居监委会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群众监督干部的桥梁和纽带。在监委会的督促下,村级财务、村政建设项目规划、项目实施时间、投资预算、招标方式等内容都逐一详细公开,村居民有事可向监委会反映举报,监委会成员可直接调阅村“两委”和社区居委会资料进行核查,给群众一个明确答复,村居监委会甚至可以对不称职干部提出撤换或罢免的建议。
“老百姓也可以‘管\’干部,我们真正享受到了民主权利。”群众纷纷拍手叫好,大家都把监委会称为“流动意见箱”。王友富欣慰地说:“现在村民的各种猜疑和不信任少了,村干部与群众之间的沟通多了,关系更加融洽了。”
去年,全市12个试点村居监委会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认真走访调查,及时反馈交办给村“两委”和社区居委会,参与和监督办理情况,向反映群众反馈办理情况,共收集群众建议570余条,解决问题380个,参与决策190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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