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市练车备考科目三“勤奋”男子被处罚

德阳晚报 2020-03-19 09:05 大字

本报讯(记者张嵘通讯员杨偲晗)日前,为准备驾考科目三考试,广汉男子罗某竟无证驾驶机动车,在闹市区练车。警方依法对其作出了行政处罚。

3月8日19时许,广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广汉市韶山路执行勤务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川F2xxxx”的白色小型轿车突然在路口急刹车,随后,原本驾驶车辆的年轻男子下车坐到了后座上,副驾驶位置上一中年女士换坐到驾驶位置,继续驾车向前行驶。执勤民警觉得十分可疑,于是立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图)。

面对民警的检查,换坐到后排的年轻男子神情慌张,声称自己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经核查,该年轻男子为罗某,20岁,广汉市新丰镇人,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随后罗某向民警交代,因自己过几天将要进行驾考科目三考试,心里十分紧张,于是当晚在其母亲的陪同下,出来驾车练习。

罗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非法驾驶机动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规定,广汉市公安机关对罗某的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同时对罗某的母亲进行批评教育。

民警提示,无证驾驶机动车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广大群众不要心存侥幸,无证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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