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弘·泓景湾”项目四期营销策划推广服务机构比选公告

华西都市报 2019-05-14 03:07 大字

“锦弘·泓景湾”项目已由广汉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融资),比选人为四川省锦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汉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四期营销策划推广服务进行比选。

1、参选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一般要求:参选人具有独立法人资质;

(2)业绩要求:具备三个及以上相关规模房地产项目营销策划推广服务成功案例。

2、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1)经办人介绍信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盖鲜章复印件);

(3)第1条要求资料内容(原件及盖鲜章复印件)。

3、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自2019年5月14日至2019年5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地址:广汉市北海路3号;联系人:何先生;联系电话:0838-5518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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