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助力节能减排
促进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利用,是建设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的重要一环。去年以来,德阳市围绕“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利用规模化”梳理筛选项目,完善配套政策,推进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示范。
推进示范项目
超额完成节能目标
市发改委作为该项工作的牵头部门,结合德阳实际,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了分布式能源、光伏发电、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座谈会,确定了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利用规模化工作重点项目支持方向。按照德阳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办要求,制定下发《关于报送2015年度德阳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备选项目(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化)的通知》,明确申报项目范围包括4个方面,天然气冷热电多联供、地热能利用、太阳能利用、生物质能规模化利用等。
“从德阳全市实际情况来看,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的形态纷呈,着力重点在规模化,关键是扶持龙头企业、建立推广应用的有效机制。”市发改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推进项目建设,该委通过深入基层、走访企业、部门座谈等多种形式,尽力挖掘德阳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化项目的潜力。经过收集遴选,市发改委组织市经信、科知、环保、住建、农业等9部门对相关项目进行联合审查,初审通过了16个项目,总投资19.6387亿元,最终确定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利用规模化首批典型示范项目:德阳市生活垃圾填埋气无害化及利用项目、什邡市妇幼保健院地源热泵项目、广汉柯菲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和什邡恒茂3万吨/年脂肪酸甲酯(生物柴油)项目,总投资14225万元。这些项目全部实施,可提供再生能源12.5万吨标煤,降低二氧化碳排放33万吨。
另外,为完成国家对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下达的节能目标任务,德阳市及时将节能目标、碳排放目标任务分解至各县(市、区),强化考核监督。以节能目标考核、能源利用状况报告为重点,切实推进“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建立规范化能源管理体系,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统计工作。2015年德阳市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7.78%,超额完成年度下降4.58%的目标任务。“十二五”期间,德阳市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23.9%,超额完成“十二五”下降17%的节能目标。
创新体制机制
强化政策引导作用
为规范和加强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利用规模化工作,德阳市积极制定配套政策,出台《德阳市地热能利用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德阳市生物质能源规模化利用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德阳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加大项目支持力度,促进德阳市浅层地热能、生物质能开发利用,实现非化石能源目标,调整能源结构,增加可再生能源供应。
在促进资源综合利用方面,省发改委调研组先后到什邡市、广汉市,实地了解德阳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深入什邡市益宁德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广汉市柯菲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等现场察看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进展情况,充分肯定了德阳在秸秆资源综合利用方面取得的阶段性成果。通过多方调查和深入研究,省发改委提出秸秆资源综合利用是系统工程,需省、市联动,政府予以强力推动,拟对秸秆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出台专项配套政策并给予资金支持。调研组将此次调研结果及相关政策研究向省委、省政府进行专题汇报,目前已着手编制四川省“十三五”秸秆资源综合利用专项规划,对德阳市推进节能减排示范市建设也是一项重大利好。
在加强对上联系、争取支持指导的同时,德阳市还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开展体制机制创新。一是积极探索碳交易机制,核对了德阳市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主体名单,增加调减后确认了60多户企业列入,督促企业填报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报告,组织了县(市、区)发改局和玻璃、化工等十余户生产企业,参加省发改委组织的两期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报告和管理能力培训会,为下一步实行碳交易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是以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促进体制机制创新。主动争取将德阳纳入嘉陵江流域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申报,与广安市、绵阳市、广元市、南充市、遂宁市,即位于嘉陵江流域六城市,联合成功申报国家第二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国家将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示范区相应的支持。三是支持再生能源替代,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去年8月25日,《德阳市中心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通告》在市政府七届五十一次常务会上同意通过,并以报刊、电视、张贴等形式向全社会发布。《通告》规定了禁燃范围、实施阶段,明确了高污染燃料主要包括的品种,规定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禁燃区内使用高污染燃料和不得新建、扩建高污染燃料用设施,以及对违反本《通告》的单位和个人,明确了相关法律责任和处理办法等内容。同时,将生物质锅炉纳入高污染燃料锅炉替代目录。四是研究出台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阶梯价格制度,引导居民合理用气、节约用气,确保居民基本用气需求,促进天然气市场可持续健康发展。
促进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利用,是建设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的重要一环。去年以来,德阳市围绕“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利用规模化”梳理筛选项目,完善配套政策,推进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示范。
推进示范项目
超额完成节能目标
市发改委作为该项工作的牵头部门,结合德阳实际,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了分布式能源、光伏发电、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座谈会,确定了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利用规模化工作重点项目支持方向。按照德阳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办要求,制定下发《关于报送2015年度德阳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备选项目(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化)的通知》,明确申报项目范围包括4个方面,天然气冷热电多联供、地热能利用、太阳能利用、生物质能规模化利用等。
“从德阳全市实际情况来看,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的形态纷呈,着力重点在规模化,关键是扶持龙头企业、建立推广应用的有效机制。”市发改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推进项目建设,该委通过深入基层、走访企业、部门座谈等多种形式,尽力挖掘德阳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化项目的潜力。经过收集遴选,市发改委组织市经信、科知、环保、住建、农业等9部门对相关项目进行联合审查,初审通过了16个项目,总投资19.6387亿元,最终确定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利用规模化首批典型示范项目:德阳市生活垃圾填埋气无害化及利用项目、什邡市妇幼保健院地源热泵项目、广汉柯菲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和什邡恒茂3万吨/年脂肪酸甲酯(生物柴油)项目,总投资14225万元。这些项目全部实施,可提供再生能源12.5万吨标煤,降低二氧化碳排放33万吨。
另外,为完成国家对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下达的节能目标任务,德阳市及时将节能目标、碳排放目标任务分解至各县(市、区),强化考核监督。以节能目标考核、能源利用状况报告为重点,切实推进“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建立规范化能源管理体系,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统计工作。2015年德阳市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7.78%,超额完成年度下降4.58%的目标任务。“十二五”期间,德阳市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23.9%,超额完成“十二五”下降17%的节能目标。
创新体制机制
强化政策引导作用
为规范和加强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利用规模化工作,德阳市积极制定配套政策,出台《德阳市地热能利用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德阳市生物质能源规模化利用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德阳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加大项目支持力度,促进德阳市浅层地热能、生物质能开发利用,实现非化石能源目标,调整能源结构,增加可再生能源供应。
在促进资源综合利用方面,省发改委调研组先后到什邡市、广汉市,实地了解德阳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深入什邡市益宁德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广汉市柯菲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等现场察看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进展情况,充分肯定了德阳在秸秆资源综合利用方面取得的阶段性成果。通过多方调查和深入研究,省发改委提出秸秆资源综合利用是系统工程,需省、市联动,政府予以强力推动,拟对秸秆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出台专项配套政策并给予资金支持。调研组将此次调研结果及相关政策研究向省委、省政府进行专题汇报,目前已着手编制四川省“十三五”秸秆资源综合利用专项规划,对德阳市推进节能减排示范市建设也是一项重大利好。
在加强对上联系、争取支持指导的同时,德阳市还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开展体制机制创新。一是积极探索碳交易机制,核对了德阳市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主体名单,增加调减后确认了60多户企业列入,督促企业填报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报告,组织了县(市、区)发改局和玻璃、化工等十余户生产企业,参加省发改委组织的两期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报告和管理能力培训会,为下一步实行碳交易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是以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促进体制机制创新。主动争取将德阳纳入嘉陵江流域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申报,与广安市、绵阳市、广元市、南充市、遂宁市,即位于嘉陵江流域六城市,联合成功申报国家第二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国家将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示范区相应的支持。三是支持再生能源替代,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去年8月25日,《德阳市中心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通告》在市政府七届五十一次常务会上同意通过,并以报刊、电视、张贴等形式向全社会发布。《通告》规定了禁燃范围、实施阶段,明确了高污染燃料主要包括的品种,规定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禁燃区内使用高污染燃料和不得新建、扩建高污染燃料用设施,以及对违反本《通告》的单位和个人,明确了相关法律责任和处理办法等内容。同时,将生物质锅炉纳入高污染燃料锅炉替代目录。四是研究出台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阶梯价格制度,引导居民合理用气、节约用气,确保居民基本用气需求,促进天然气市场可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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