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政务中心司法局窗口 助劳动者维护合法权益
近日,广汉市北外乡一妇女在广汉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司法局窗口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成功地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11月下旬,北外乡村民奉大娘来到广汉政务中心司法局窗口进行法律咨询,窗口工作人员李可述接待了她。据了解,2007年,51岁的奉大娘被某用工单位雇用为清洁工并与之签订了《劳务合同》,一直工作到2015年。后来,奉大娘了解到用工单位在女职工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55周岁的且每天工作时间在4小时以上的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只能签订《劳务合同》且不再购买社保。奉大娘在与该用工单位签订《劳务合同》时并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因此该单位应为其购买社保。随后,奉大娘找到该用工单位要求给予经济补偿,但该用工单位多方推脱。奉大娘无奈之下找到政务中心寻求法律帮助。
李可述在详细了解相关情况后,多次往返用工单位和奉大娘家,做双方的沟通工作,最终用工单位表示要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中相关条款保障奉大娘的合法权益。双方达成经济补偿协议,此事得以圆满解决。
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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