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妇女遭受家庭暴力 政务司法窗口助她获新生
近日,家住广汉市新丰镇四合村一年轻妇女缪某来到广汉市政务中心司法局窗口咨询,寻求法律帮助。
据缪某介绍,其与曾某于2014年11月在广汉市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双方感情不和,经常为一些家庭琐事发生争吵、打架,双方于2015年4月开始分居。某日双方偶然相遇,曾某不分青红皂白将缪某一顿毒打,致使缪某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面部青肿,经医院治疗后,病情基本好转。随后,缪某到广汉市政务中心司法局窗口咨询,要求与曾某解除婚姻关系。
广汉市政务中心司法局窗口工作人员李可述了解到,曾某不愿离婚。为此,李可述多次做曾某的工作,告知他家暴的严重后果,曾某仍不愿与缪某解除婚姻关系。为维护缪某合法权益,李可述受理了缪某的委托,依据《婚姻法》第32条 “实施家庭暴力”之规定向广汉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于2015年10月开庭审理了此案。最终,双方当事人在法院主持调解下,曾某认识到错误,原、被告达成离婚协议,遭受家暴的缪某从此开始新的生活。
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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