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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监管使用国家补助资金,监督合作社管理人员的权力和合作社产品的购销价格? 连山镇建立首个专合组织纪检小组

德阳日报 2013-11-14 02:16 大字

(记者 唐茂 通讯员 陈方田)“合作社三季度销售和劳务收入300万元;支出260万元,其中,销售产品成本及费用215万元,对外提供劳务成本80万元,管理费5万元……”11月12日上午,记者一行在广汉市连山镇锦花粮食专业粮食专业合作社看到的详细公示在墙上的监督和社务信息。

这是锦花粮食专业合作社自今年5月在广汉市率先建立纪检小组以来的一个与众不同的举措。

近年来,依托“四川现代粮食产业广汉示范基地”建设,连山镇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各种新社会组织发展迅猛,已成为推动全镇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截至目前,已建立各类专业协会7个,专业合作社13个,这些新社会组织已建立党支部6个,社员总人数4000余人,年产值约5000万元,每年各级各类补助资金近200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发展成为集农业生产资料购买,农产品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为一体的“准企业”组织,拥有一定量的资金、资产、资源。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合作社长期游离于各方监督视线之外,自身存在不少风险隐患。如何监管使用国家补助资金,监督合作社管理人员的权力和合作社产品的购销价格?按照“党组织设置到哪里,党的纪律监督工作就延伸到哪里”和该市“两新”组织纪工委的要求,连山镇纪委决定在锦花粮食专业合作社率先试点成立纪检小组,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阳光服务体系”建设,打造“保廉监督”样本。

“纪检小组由3名合作社社员代表组成,组长由党支部成员担任,主要对合作社日常的社务、财务、党务、服务实行阳光化监督。”连山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古翮烽介绍说,纪检小组对合作社日常工作中不规范的行为及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行排查和记录,定期报告,确保各项监督工作落到实处。镇纪委负责协调农经等部门定期对合作社的补助资金使用、财务规范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和审计,指导合作社纪检小组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设,这样能确保合作社资金使用更安全、农民更放心。

今年10月,一麦种采购人员擅自以高于市场价格购买了一批小麦种子,被一社员举报后,纪检组长向忠国立即与合作社党支部建议,召开支部大会,对其进行了教育批评,责令其将种子全部退还,并按制度扣减了该购销人员的年终奖金,将处理结果进行了通报,达到了“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警示作用。

连山镇党委书记吕波说:“在专合组织中建立纪检组织,把纪检工作有机地融入行业管理,突出纪检的教育预防和监督惩处职能,不仅有效地促进了‘两新组织\’党组织和作风行风建设,也对促进专业合作社的壮大和业务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纪检小组成立后,锦花粮食专业合作社理事长黄明水成了被监督对象,但他对此十分支持:“这不仅能确保合作社长期健康稳定发展,也便于我开展规范管理和加强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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