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广汉市新丰农民集中安置房融资建设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广汉市新丰农民集中安置房BT融资建设项目已由广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51068113040701]00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亿航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亿航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经广汉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投资备案文号为:川投资备[51068113040701]004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汉市新丰镇三亚路;
2.2、建设内容及规模:40.6万平方米;
2.3、计划工期:60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广汉市新丰农民集中安置房BT融资建设项目一期和二期工程,共划分为3个标段,详施工图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中所示的全部内容。
标段规模及标准 工期施工一标段
1号楼、2号楼、3号楼、4号楼、5号楼、6号楼、
7号楼、8号楼、18号楼、室外总平
600日历天施工二标段9号楼、l0a号楼、10b号楼、11号楼、12a号楼、
12b号楼、13号楼、14号楼、室外总平
600日历天施工三标段15a号楼、15b号楼、16号楼、17号楼、
19号楼、20号楼、地下车库
600日历天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公司完成一个不少于12万平方米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可多标段中标,但各个标段必须配备不同的项目管理人员。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3年5月3日至2013年5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亿航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报名地址:德阳市旌湖宾馆)持本投标邀请书及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套,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5月24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地址:德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点:德阳市瑞河街57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在德阳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18号沙河1号(沙河中心)3栋1008号
邮编:610016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1380810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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