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检察督促追缴3起民间借贷案利息个税

四川法制报 2021-11-19 00:50 大字

近日,宣汉县3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分别获得利息收入473万元的3名债权人,将限期缴纳个人所得税92万元。

2020年8月,宣汉县检察院在开展“民间借贷利息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专项监督中发现,3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已于2019年经法院审理并执行完结,3名债权人除足额收回本金外,还分别获得利息收入473万元。然而,无一债权人按照20%的固定税率主动缴纳个人所得税。该院遂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并向税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依法对3名债权人征缴个人所得税。同时,该院灵活运用诉前磋商、圆桌会议、工作函等方式,与相关部门多次召开案件推进会,并对当事人充分释法说理,引导其依法诚信纳税。目前,有2名债权人已到税务部门缴清税款,还有1人正在积极限期缴纳中。杨洋 蔡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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