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一黑社会性质组织12人领刑

四川法制报 2020-11-20 00:36 大字

近日,由宣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杨涛等12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在宣汉县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该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宣汉县司法机关办理的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宣汉县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组织卖淫罪、开设赌场罪等11项罪名,对组织、领导者杨涛判处执行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两名骨干成员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9年、18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余9名组织成员分别判处有期徒刑8年至13年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12万元至25万元不等。陈旗山 邓灵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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