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下达14.4亿元奖励县域经济发展获表扬县

四川工人日报 2020-09-10 14:59 大字

本报讯 (记者 王旭)近日,省财政厅按照县域经济考核办法相关规定,对获得省委、省政府通报表扬的县域经济发展“强县”“先进县”和“进步县”,分别给予每县6000万元、5000万元和3000万元的一次性财力奖励,共计下达14.4亿元。该项奖励资金由获奖县统筹用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据悉,省委、省政府日前发布了《关于表扬2019年度四川省县域经济发展强县(市、区)、先进县(市、区)和进步县(市、区)的通报》,决定对泸州市龙马潭区等11个县域经济发展强县(市、区)、宣汉县等9个县域经济发展先进县(市、区)、攀枝花市东区等11个县域经济发展进步县(市、区)予以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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