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条例》出台一年来成效明显 让传统村落自然生态风貌依旧
2018年1月1日,《达州市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出台。一年以来,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的共同努力下,基本形成了市县主导、乡镇实施、村民和社会参与的管理体系,全方位保护利用传统村落。目前,全市有国家级传统村落9个、省级传统村落25个、四川“最美古村落”1个。
强化统筹宣传
保护力度不断加强
为更好的对传统村落进行保护和利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其纳入“十三五规划”、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列入党委政府年度工作;成立了市县两级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管理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住建部门将其列入年度村镇工作重要内容具体组织实施;基本形成了市县主导、乡镇实施、村民和社会参与的管理体系,全方位保护利用传统村落。
《条例》出台后,全市各相关部门将其纳入月工作例会法规学习内容,系统学习掌握,将《条例》与各部门相关政策文件结合学习理解,作为开展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的政策法规依据和标准。另一方面开展社会宣传,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运用媒体开展辟专栏大力宣传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意义和各地好的做法及成效,在社会层面宣传造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地深入挖掘、整理传统村落生产生活用具、族谱家规、民歌戏曲、民间故事等文化遗产,利用全国新农村文化艺术展演活动、博物馆、文化展览馆等平台,全面展示传统村落的建筑风格、生态文化与风俗民情。在去年四川最美古村落网络评选中,万源市秦河乡三官场村被评为四川“最美古村落”。
强化特色引领
文化传承不断深化
达州市目前保存的传统村落主要有穿木结构、砖混结构、土坯结构、土石结构四种建筑形态,以穿木结构居多。呈现出民居文化、农耕文化和红色文化三大特点。以宣汉县庙安镇龙潭河村、通川区金石镇金山村张家大院为代表的民居式样独特丰富,一字形、三合院、四合院,人字水、青瓦坡顶、穿斗木架构,坐北朝南,以中间堂屋为轴线,左右对称,尽显川东民居风格。以宣汉县马渡关镇百丈村为代表的川东农耕聚落,保持着天人相依的农耕自然肌理。古山城遗址、李依若故居、刘家大院、红军工字楼等著名古建筑保存较好,还有规模恢弘、雕刻精美的古墓。既有鲁班赶石、义军首领蒙难、马渡关争夺战等历史传奇,马渡关又是《康定情歌》《苏二姐》等川东民歌重要发源地,历史文化深厚。
以达川区石桥镇鲁家坪村为代表,对列宁街及周边现存大量完好的明清时代建筑群和红军遗址实施保护,打造川陕渝红色旅游景区。这些村落已被列入国家级、省级传统村落保护名录实施保护。近年来,市住建局在开展脱贫攻坚农房改造中明确要求,对保存相对较好的各类村落或建筑形态必须予以保留,将旧房改造与保护传承相结合,杜绝“一刀切”的错误做法。如通川区碑庙镇石笋村通过维修加固将土坯房院落全部保留,打造成农耕文化博物馆,实物再现生产农具、生活用具、知青生活用品、脱贫攻坚创业成果等。
强化日常管理
注重村落文化遗产传承
为促进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有序推进,达州市对已列入各级保护名录的传统村落,按照因地制宜、以人为本,在充分征求村民意见的基础上,划定重点保护区和风貌协调区。对所有列入调查登记名录的,按照管理责任体系各司其职,突出“七防”,防火烧、防雷击、防腐蚀、防虫害、防雨淋、防偷盗、防破坏,增添完善消防器材、监控系统等设施设备,以确保不受损毁为目标加强管理。对已列入各级保护名录的传统村落,用好专项补助资金和地方预算资金修缮维护,结合脱贫攻坚危房改造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完善村落基础设施建设,适时组织专业队伍或机构进行修缮,做旧如旧,确保传统村落自然生态,风貌依旧。
在传承利用方面,达州市注重村落文化遗产传承,增强传统村落与非遗传承与发掘的良性互动、循环发展,将石桥镇、马渡关镇等建成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和非遗传承传习基地,促进传统保护效果得到大力提升。充分考虑民族、地域差异,按照“一村一品”模式发展休闲旅游、民间工艺作坊、地理标志产品等特色产业。目前,正在按照全市大旅游规划进行打造,与各点对接,形成旅游观光环线。□本报记者 程科
新闻推荐
宣汉城管整治校园周边环境 规范商户60余家取缔安置游摊50余个
宣汉县城区各中小学及幼儿园开学后,校园周边占道经营、流动摊贩等现象又死灰复燃。为给学生营造一个规范有序、靓丽、整洁...
宣汉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宣汉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