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人民检察院建立未成年人关爱中心
本报讯 今年,宣汉县人民检察院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类型、作案方式以及未成年嫌疑人、被害人的身心特点,率先在全市检察机关建立集未成年人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以及未成年人犯罪预防、跟踪帮教、心理疏导于一体的未成年人关爱中心。
据了解,该中心面积约120平方米,分为接待、听证宣告、心理疏导三个功能室。同时,经宣汉县编委批准,该院单独设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配备员额检察官1名、司法辅助人员1名、书记员1名。同时,建立检校共建机制,聘请当地中学的4名心理咨询师作为未成年人关爱中心心理疏导老师。
今年以来,该中心接待涉案未成年人、监护人、合适成年人、辩护律师30余人次,为7名涉案未成年人开展了专业的心理疏导。(李华 于宗满 本报记者 闫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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