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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撞老太婆住进肇事者家 突发疾病该如何处理?

达州晚报 2014-02-24 14:42 大字

近日,宣汉男子黄某拨打本报热线2382258反映,他年前骑摩托车撞伤了一位老太婆,老太婆不愿进医院而是住在他家静养。可就在19日,老太婆身体突然出现了其他状况,让他顿时手足无措……

黄某称,去年11月10日中午12点左右,他骑摩托车去外面做工。途经宣汉县城“川孔子”农贸市场时,将过路的文老太婆撞倒。很快,文老太婆的亲属赶到,面对赶来的“120”急救车,他们表示不愿文老太婆进医院做手术,因为文老太婆还有高血压和心脏病等疾病。随后,文老太婆的亲属签字确认文老太婆不进医院,而是到黄某家中保守治疗,慢慢静养。当时,黄某把文老太婆送到社区医院做了个X光检查,文老太婆的左脚踝关节有骨裂现象。

“今年2月19日上午,文老太婆突然出现上气不接下气的情况,我当时吓坏了,急忙通知其家人。”黄某说,文老太婆的家人下午才来到他家,并和他妻子发生争执,最后竟说他们不管文老太婆了。“文老太婆现在脚已经可以下地走路,现在因为其它疾病我已经把她送到了医院,但以后他的家人不管怎么办?”黄某告诉记者,目前当地派出所和社区正在组织协调此事。

天仁和律师事务所邓源蜀律师表示,如果文老太婆本身以前有病,那黄某就只承担车祸造成的左脚踝关节骨裂的相关费用,而文老太婆其他疾病的治疗费用则由文老太婆的家人承担。

(本报记者 迟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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