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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多岁的宣汉县农民方某从湖北省购进54吨工业盐,并伪装成“石膏粉”运进达州,同时还网购了2万个包装袋,准备将其包装后冒充食用盐销售。近日,方某因非法经营罪被通

达州晚报 2013-12-05 14:55 大字

[摘要]企图充当食用盐销售

执照是服装零售却想卖盐

据查,方某,初中文化,宣汉县芭蕉镇人,租住在宣汉县石岭大道。2010年9月2日,方某在宣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服装零售,并无食盐和工业盐经营资格。

同年10月,他认识了湖北省云梦县的刘老板,对方告诉他云梦县出工业盐、食盐。2012年下半年,一心想挣大钱的方某产生了从湖北省购进工业盐,进行简单包装后冒充腌制食用盐销售获利的想法,随后他花4.85万元从湖北省曾购买了54吨工业盐,又通过网上定制了编织袋1000条、包装袋2万个。

工业盐装集装箱偷运达州

同年11月,曾某委托湖北一货场公司将54吨工业盐伪装成“石膏粉”装载在两个集装箱内,通过铁路从湖北省孝感市云梦县火车站发往达州火车货运站。集装箱货票、装载清单上记载货物名称均为“石膏粉”。

一周后,货物运抵达州火车站货场,达州市一运业有限公司安排两名驾驶员负责运送两个集装箱。按照方某的要求,驾驶员将其中一个集装箱运至宣汉县君塘镇团山村7社。方某在将500余件(50公斤装)的工业盐往出租房搬运时,被市盐政市场稽查处执法人员和公安民警当场挡获。

出租房内搜出大量作案工具

同时,公安人员从出租房内查获方某存放的假冒标识为“四川和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和邦品种盐有限公司”的50公斤装腌制食用盐塑编袋千余条、l公斤装包装袋近2万个,以及热合机、缝口机、缝口线等工具。当天,另一个集装箱也在达州火车站货场外被市盐政稽查处执法人员和公安民警挡获,该集装箱内也有500余件(50公斤装)不合格食用盐。经达州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对涉案盐抽样检验,结论为合格工业盐,不合格食用盐。

通川区法院认为,方某无盐业产品经营资格,为了获取非法利益,违反国家食盐专卖法律规定,非法经营盐业产品,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

(雷宇 本报记者 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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