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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在普光大肆盗伐林木 林业局:罚款3万 砍1株罚植5棵

达州晚报 2013-12-25 14:51 大字

[摘要]林业局:罚款3万 砍1株罚植5棵

“普光镇镇北斗村斗岩、木头沟林地里有人大肆盗砍林木,堆在村道边正准备偷运出去销售……”近日,宣汉县林业局接群众举报一举挡获两名盗伐者。据查,这两人一共砍伐树木约150株,毁林材约14立方米。两人随即被依法罚款近3万元,责令按5倍补植林木。

当天上午,宣汉县林业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普光镇北斗村一组有人在盗伐林木。接到群众举报后,林业人员立即赶到现场查处。被砍伐地位于普光镇北斗村一组(小地名斗岩)的地方,现场大片山林已被砍伐,留下一排排树桩,十分扎眼,被盗砍的树木被剃枝断根后,锯成几段堆积在村道边等待外运。经查,这些被砍伐的树有松树、柏树等共102株,材积6.157立方米、蓄积10.2616立方米。经林业人员调查,砍伐人岳某程没有《林木采伐许可证》,擅自购买当地村民树木,实施采伐。

当林业工作人员刚处理好岳某程盗伐林木案,第二天该局又接到群众举报称,在该村一个小地名叫木头沟处有人正组织民工擅自砍伐林木。接报后,林业人员紧急赶赴盗伐点。此处被砍伐的林木比上一处更多,面积更大。被砍下的树木堆积如山,有的地方树木已被砍成“癞疤”。经调查,砍伐人岳某不能出示《林木采伐许可证》。岳某称自己修房子,购买本村村民木头沟的树木,组织民工进行采伐,修房用不完的外运出去销售。经现场勘验,岳某共采伐树木松、柏等42株,材积约7.4立方米、蓄积约12.3立方米。

宣汉林业局依法对岳某程和岳某分别作出行政处罚,两人各处以滥伐林木价值5倍的罚款共计近3万元;责令岳某程和岳某补种滥伐林木株数5倍的树木,并保证其成活。

(李中光 本报记者 谢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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