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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老屋成危房垮塌后,为领到当地民政部门发放的补偿款,宣汉县樊哙镇金花村2组村民李勇将其在场镇山螺街98号购买的一间房屋产权证押给了当地民政办,事隔两年还没有

达州晚报 2013-01-22 15:47 大字

不解

房产证被扣两年未归还

据李先生介绍,他在金花村2组瓦厂坪(小地名)有3间老房,因附近煤厂开采造成地基下陷,于2010年10月垮塌。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有关人员、村委会干部等迅速到现场查看,并作了登记和照相。

“危房垮塌后,凡是新买房的受灾户政府有补偿,但必须提供产权证明才能享受。”李先生说,2010年12月,他在该场镇山螺街购买了一间100多平方的房屋,并办理了相关证件。2011年年初,他将房产证明以及相关资料、手续交到了村委会,由村委会统一交给镇民政办,领到了1万多元补偿款,但房产证却押在民政部门。此后,他多次向村干部讨要,却一直没有明确答复。如今,房产证已在当地民政部门“沉睡”两年了,这让他十分不解,只好向本报“丁山帮办”求助。

喜讯

民政部门请当事人去领

21日上午,记者联系了金花村村委会。该村村支书魏全秋称李先生反映的情况属实,村委会也曾前往镇民政办咨询,工作人员答复房产证明该“押”着,但没说具体原因。

樊哙镇民政办主任胡佰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当年受灾户补偿原则必须能提供相关产权证件,才能领到补偿款。而把产权证明押到民政部门是为了防止弄虚作假,套领国家补偿资金。

胡主任最后表示,目前应不会有套领嫌疑了,他请记者转告李先生,让其尽快到镇民政办去领回房产证。李先生得知能取回房产证时十分欣喜,感谢本报热心帮助和关注,压在他心中的大石终于落地了!

(本报记者 罗丁山)

为领补偿款 房产证竟“被扣”两年

帮办联系 民政部门请当事人快去领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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