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达州市曝光5起典型案例 为保障广大医疗保险参保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对欺诈骗保行为形成震慑,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达州市医疗保障局近日曝光了5起医
一、达州市维康大药房为非定点零售药店提供医保刷卡的违规行为
经查,达州市维康大药房于2020年10月12日,将参保者谢某、冯某在众鑫大药房(医保未定点零售药店)购买的药品通过该药房进行医保刷卡支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达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解除该药店医保服务协议,三年内不得申请医保定点。
二、达州好药师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黎明加盟连锁店使用社保卡刷药换物的违规行为
经查,达州好药师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黎明加盟连锁店自2020年9月以来,集中收取居民社会保障卡,使用社保卡刷药换物。根据《达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暂停医保服务协议2个月,拒付该药店违规资金3120元。
三、通川区百合堂药房收集居民社保卡刷卡购油的违规行为
经查,通川区百合堂药房潘某私自收集达川区河市镇35位参保居民的社保卡用于购买食用油,部分参保居民已领取食用油,药店尚未刷卡即被举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达州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给予该药店为期一个月停网整改的处罚。
四、万源市周氏诊所违规行为
经查,万源市周氏诊所2019年1月至5月期间管理混乱,环境脏乱差,未为每个门诊特殊疾病人员建立个人医疗费用台账和个人就医档案,未建立药品耗材进销存台账。根据《万源市门诊特殊疾病管理服务协议》第五条的规定,终止万源市周氏诊所门诊特殊疾病治疗机构服务协议。
五、宣汉县爱健大药房违规行为
经查,宣汉县爱健大药房存在允许参保人使用社会保障卡购买生活用品、串换项目、未建立进销存台账、违规套取医保个人账户基金等问题。根据《宣汉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药店(诊所、卫生室)服务协议》的规定,对该药房暂停联网结算处理,根据进一步查实的违规情况及该店的整改情况,再决定是否恢复联网结算资格。□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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