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修抢建 强行建房五六层 城管执法 整栋没收移交国资委
本报讯 日前,记者从万源市城管执法局获悉,该局于11月30日对邹某位于万源市太平镇某社区的违法建筑予以没收,违建面积高达1669.9平方米。当天,万源市城管局召开关于邹某违法建筑移交专题会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市城管局将邹某违建的相关材料及罚没物品移交市国资委。
据办案人员介绍,邹某在未办理相关建设手续情况下,于2010年11月9日动工,在万源市太平镇天马山社区罐湾饮料厂附近违章修建砖混结构房屋,现5层主体已完工,第6层墙体已完工。该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该局依法于2010年11月对该违法建设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于2010年、2011年、2013年、2015年多次作出并送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及《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期间,邹某不但未改正其违法行为,反而利用节假日和夜间抢修抢建,强行违法施工,造成该违建如今建筑面积大、拆除成本高、实施拆除难度大的局面,社会影响十分恶劣。加之因其地理位置特殊,如强行实施拆除,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7月4日,该局委托四川省衡定工程质量检测鉴定有限公司对邹某违建房屋安全性及消防安全进行鉴定,通过对邹某违建工程结构构件、子单元(或构件集)的调查、检测、分析和鉴定,其结论是房屋结构安全等级鉴定为Bsu级(指房屋结构承载力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符合居住条件)。
11月7日,该局向邹某依法送达了《处罚决定书》。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邹某既未申请行政复议,又未申请行政诉讼,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该局于11月30日对邹某位于万源市太平镇天马山社区五组48号的违法建筑依法处以没收,违法建筑面积1669.9平方米。限邹某务必于11月28日前自行清理屋内物品并搬离,若逾期不清理并搬离,该局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据悉,这是万源市首例没收违法建筑物的案件。万源市城管局坚决贯彻依法治市总体要求,切实提升依法治理工作水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针对违法建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警示一片,坚决采取零容忍态度。
(姚锐 本报记者 李泽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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